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52人看过2024-01-07
    1、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具有资合性的同时,很大程度上更具有人合性。
    2、有限公司得以成立和延续,股东之间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至关重要,如果某个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无经营能力或人品有问题,让其成为股东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起良好的信赖关系,这样将严重不利于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因此,《公司法》对此专门作了例外性规定,即如果公司章程对继承股东资格有除外规定的,死亡股东的继承人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
  • 145人看过2024-01-07
    1、交易性变更又称交易过户,是指由于记名证券的交易便股权从出让人转移到受让人从而完成股权过户。
    记名证券申报时,申报人必须输入股东编号,电脑主机先校验股东编号是否正确,若卖出还须在股东数据库确认是否有足够的证券。
    2、非交易过户。股权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体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缴纳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3、账户挂失转户。由于实行无纸化流通,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即可按规定扣理挂失手续。在约定的转户日,登记结算机构主动办理转户手续。
  • 194人看过2024-01-07
    1.对于公司回购并加以注销的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回购本公司的股票,实际上是减少股东权益。但由于股票回购价格往往大于股票的面值,当该股票按溢价发行时,会计上在减少股本时,应同时减少资本公积中的股票溢价。若股票回购价格高于发行时的价格,则差额部分应同时减少留存收益即未分配利润,把它看成是出让股份股东应得的一部分权益。
    2.对于公司回购但未注销的股票(库藏股票)的会计处理
    公司已经发行、又因各种原因回到公司手中,但尚未注销的本公司股票,在西方会计中称为“库藏股票”。公司取得库藏股票,实际上也是减少股东权益,但由于尚未注销,在会计处理上并不直接减少“股本”,而是通过增设 库藏股票 帐户单独反映。该帐户为“股本”帐户的调整帐户,库藏股本作为股东权益的减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上。
  • 102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962人看过2024-01-07

    股权转让可以低价转让,股权的转让价格国家并没有相关的规定,双方可以任意拟定转让价格。但股权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 619人看过2024-01-07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为2024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205人看过2024-01-07

    该种情况有两点需要区分:
    1、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若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5款 规定,个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因此,个人股东在股权溢价转让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转让费用)×2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2、股东为公司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 150人看过2024-01-07

    转让股权要注意:
    1、转让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转让人是否是股权的合法所有人;
    3、受让人能否支付股权的价款;
    4、转让人和受让人是否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5、清晰股权架构。

  • 130人看过2024-01-07

    公司是资合性的法人,公司的生命源自于股东最初投入的资本。股东出资是否适当与公司日后能否正常运转息息相关,事关交易安全和公司信用,对公司债权人权益的保护尤显重要。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这是股东享有股东权的法律基础,同时,公司法还专门规定了股东的参加公司会议、会议表决权等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也规定了股东对公司账簿和会议决议等法律文件的查阅权、分红权、优先购买权等权利。
    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但是没有出资,该股东将承担《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出资责任。

  • 136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是兼具资合性与人合性的公司,它不仅依靠股东的出资来保证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也需要依靠股东的共同努力,来经营管理公司。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以后,其股东不得随意退出公司。
    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公司大股东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权,长期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并通过其他方式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即对公司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依法向公司提出收购其股权的,该公司须出现以下三种情形: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的条件。即公司在五年中每一年都盈利,并且每一年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还有利润可以分配给股东,但公司却没有一年向股东分配利润。二、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较大比例的股权,他们可以利用其在股东会会议上的较多表决权,通过公司合并、分立或者转让其主要财产的决议,而这些决议的执行可能严重损害中小股东的权益。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上三种情形中出现任何一种情形,股东就可以向公司提出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
    股东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退出公司,应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或者在大股东不召开股东会会议情况下,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大股东通过其对公司控制权,实施上述损害其他股东权益行为之一的六十日内提出,股东先以书面形式请求公司以公平价格购买其股份,达不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裁判解决股权收购价格并退出公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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