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合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后,即对全体股东产生效力,即使其他股东不同意,也不能阻止,不同意的股东依照法律是无权提出退股的。因此,不同意合并的股东只可以通过向其他股东或者其他人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出资,从而退出原来的公司。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员工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但在实践中股东大会一般是只能由公司的股东参加的。
公司在设立前,如果需要决定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内容的,通常是可以召开股东会的,由股东决议通过相关内容。
公司成立后入股的股东不是发起人。当公司不能成立时,所有发起人对于在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应当及时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可以。
1、公司具体由谁担任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或股东会)决定。
2、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权限行使职责。法定代表人对股东(或股东会)承担责任和享有权利。
3、因此,非股东法定代表人应与股东(股东会)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如果没有签订聘用合同,则存在很大风险。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定代表人,但一个法人可以同时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
挂名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债务,但实际出资人存在出资瑕疵的,挂名股东也可能要承担债务。如果实际出资人未通过挂名股东实际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则公司债务人可以请求挂名股东在未出资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依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1、未出全资的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未足额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