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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人看过2024-01-09
根据法律,公司员工入股后,其股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但公司章程或者入股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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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人看过2024-01-09
一般情况下,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公司实践中当事人约定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条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1、附加形式条件,以合同履行某种形式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约定合同须经过公证、加盖公章等;
2、是批准条件,如经过股东会批准或国有股权转让中经主管部门批准等;
3、以某一合同义务的履行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转让人交付公司帐薄和文件资料或公章、转让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等作为合同生效条件。
但有些当事人在条件尚未成就合同尚未发生效力时就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合同,如受让人支付转让款或实际行使了股权,转让人交付了公司资料等,转让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引发合同的效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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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人看过2024-01-09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3、评估;
4、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者股权转让协议;
5、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以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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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人看过2024-01-09
股份公司一般具有的清算方式:
1、债权债务普通清算;
2、债权债务法定清算。即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重整,减资等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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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人看过2024-01-09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法定人数规定的发起人,之前须有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发起人认购足够的股本总额,或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之前由股东制订章程,股份有限公司须由发起人制定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还需对公司名称进行更改。股份发行、筹办事项要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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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人看过2024-01-09
1、股东之间转让股份不需要经过其它股东同意。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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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人看过2024-01-09
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法如下:
1、用现金或公积金、发售债券募得的款项来回购;
2、由公司股东大会做出决议;
3、回购数量不能超过总股份数的5%;
4、在一年之内奖励给职工。
5、异议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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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人看过2024-01-09
公司回购的股权一般属于公司,但公司可以将其分配给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员工,由其出资购买。股权回购可能会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东人数的减少,公司应在回购后依法妥善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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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人看过2024-01-09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是:
1、指股东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份有限公司设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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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人看过2024-01-09
1、股东退股由公司收购。股东对股东会作出的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与股东无法达成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