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55人看过2024-01-13
    1、瑕疵股权中的瑕疵,可能是指股权本身的瑕疵。这里面存在立法不周延的地方。以股权质押为例。上市公司股票和办理托管登记的股份公司的股票,如果办理质押,登记机关是中登公司或者托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以及未上市未办理托管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质押登记由工商部门负责。这里就出现了问题:如果未上市也没有办理托管的股份公司的股份进行转让,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无记名股票只要交付就发生了股权转让的效果。有限公司股权是否存在质押的情况,还可以通过查阅工商档案看出。而且,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均需要记载在公司章程上。
    2、但股份公司就不一样,公司章程中只需要登记发起人。在工商部门办理股权质押的时候,登记机关只需要股票的复印件就可以办理质押登记。但这时,如果股份公司既未上市也未办理股票托管,转让股权的人又仅仅是普通股东(不是发起人,也未在工商机关进行登记),他的股权恰好又办理了质押登记。对于这样的股票交付而形成的股权转让,就涉及到保护善意的股权受让人还是保护质权人的问题。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问题,至少法律上没法找出明确的答案。
    3、瑕疵股权转让的瑕疵股权是指股权出资存在瑕疵。这种情况下,股权受让人可以基于欺诈要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如果已经丧失了撤销权,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就发生了效力。特别是在公司内部进行的股权转让,瑕疵股权并非不可转让的标的。对于瑕疵股权,如果受让人明确知道瑕疵或者可推定其知道瑕疵,这种股权转让是有效的。对于瑕疵股权转让人,公司仍可基于出资关系追究其出资瑕疵的责任,这种资本充实责任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 131人看过2024-01-13
    1.封闭性限制
    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2.股权转让场所的限制
    针对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方即发生转让的效力。”此类转让场所的限制规定,在各国立法上也极为少见。这也许与行政管理中的管理论占主导的思想有关,但将行政管理的模式生搬硬套为股权转让的限制是公司法律制度中的幼稚病。
    3.发起人持股时间的限制中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对发起人股权转让的限制,使发起人与其他股东的权利不相等,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类市场主体平等行使权利不相称。
    4.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条件的限制中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目的是杜绝公司负责人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公司的内部信息,从事不公平的内幕股权交易,从而损害其他非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股东的合法权益。
  • 120人看过2024-01-13
    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
    1、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
    持份转让,是指持有份额的转让,在中国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份额的转让。股份转让,根据股份载体的不同,又可分为一般股份转让和股票转让。一般股份转让是指以非股票的形式的股份转让,实际包括已缴纳资本然而并未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也包括那些虽然认购但仍未缴付股款因而还不能出具股票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是指以股票为载体的股份转让。股票转让还可进一步细分为记名股票转让与非记名股票的转让、有纸化股票的转让和无纸化股票的转让等。
    2、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多是以书面形式来进行。有的国家的法规还明文规定,股权转让必须以书面形式、甚至以特别的书面形式(公证)来进行。但以非书面的股权转让亦经常发生,尤其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转让,通过非书面的形式更能有效快速地进行。
    3、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
    即时股权转让,是指随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或者受让款的支付即进行的股权转让。而那些附有特定期限或特定条件的股权转让,为预约股权转让。中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133人看过2024-01-13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办理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工商登记三个变更手续。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 143人看过2024-01-13
    股东诉讼是指股东纯粹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向公司或者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股东诉讼的情形主要有:请求支付已经合法宣布的股利的诉讼;要求查阅公司账簿和有关记录的诉讼;要求保护新股认购优先权的诉讼;对妨碍行使表决权提起的诉讼;因违反股东之间的协议提起的诉讼;对股东转让股份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提起的诉讼等等。
  • 329人看过2024-01-13
    1、贷款行会依法向你催收到期贷款,按照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抵押或质押合同)的约定,贷款行将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采取财产保全等措施,包括冻结你以及贷款担保人的所有银行帐户上的存款,查封你已抵质押的财产等。
    2、判决下来后,会依法强制执行(扣划存款,拍卖抵质押物等)财产以清偿银行的贷款损失。具体包括: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逾期利息和罚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诉讼费用,处置抵押(质押物)物变现时产生的相关费用等。
    3、你的信用会受到影响,如果是以公司为借款人,贵公司在全国银行信贷咨询系统中会被记录在案,个人名义的贷款也会在全国个人征信咨询系统中被记录逾期贷款。如果贷款行不给你消除记录,你可能今后在所有的银行都贷不到款了。
    4、如果你不是恶意的拖欠银行贷款,而且有能力支付正常贷款的利息,建议你先向贷款行先申请贷款展期,说明你的还款意愿和暂时还不上贷款的事实和以后还款的计划,一般情况下银行会帮助你的。
  • 163人看过2024-01-13

    股权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五个条件:

    1、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注册资本大于等于500万元,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2、股权投资基金规模不低于1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有良好的经营记录。

    3、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外商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大于等于200万美金等值货币;2名五年以上从业经验的高管;

    5、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向市金融办申请前置批文;注册资本大于等于1500万美金等值货币;单个合伙人出资大于等于100万美金等值货币。

  • 161人看过2024-01-13

    法院冻结股权对股东需要承担的责任如下:

    1、股东转让、质押股权以及股权收益受到限制;

    2、但股东的其他权利包括股东资格、表决权、知情权等均不受法院查封的影响;

    3、股权被查封后,公司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股息或红利。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114人看过2024-01-13
    子公司员工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子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应当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子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股权激励。
  • 293人看过2024-01-13

    1、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在股东发生变化时,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及时掌握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等相关信息。

    2、发生股权转让的纳税人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未按规定填写涉及股权转让相关的附表,主管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时是否按规定进行审核。

    3、纳税人重组采取特殊性税务处理,未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主管税务机关是否按一般税务处理进行调整。

    4、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对未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纳税人,及时按一般税务处理进行调整。

    5、满足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企业重组业务,其非股权支付确认的收益是否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否按规定确认计税基础;是否按规定亏损弥补和享受税收优惠。

    6、是否建立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管理台账,对股权转让实施链条式动态管理。

    7、对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是否按规定征收预提所得税并按规定进行管理。

    8、选择特殊重组后按规定采取申请确认方式的,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是异地的,各自主管税务机关之间是否建立信息沟通和传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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