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如下;
1、知情条款,主要用于保护转让方的权益;
2、优先条款,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
3、转让标的条款,转让的目标应当明确为目标公司的股权;
4、确定价格的方法;
5、股权内部登记,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
6、风险转移与追偿,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转让条款;
7、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是可以转让的。若是公司重整成功,股权价值提升,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记名股票交付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公司破产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
股权百分之70可以控制公司,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认定标准: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而言是不要备案的。即股权转让未构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的不需要备案。但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公司的 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等。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