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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1人看过2024-01-13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 193人看过2024-01-13

    不是。股东变更不是股权变更。股权的变更一定会导致股东的变更,若是向内转让股权,则公司的股权结构则会发生变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变更和股权转让区别如下:

    1.股权变更是股权转让之间需要办理的手续;

    2.股权转让需要当事人之间依法达成股权转让协议,然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其所记载的股东信息。

  • 108人看过2024-01-13

    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主要是指出质人以自己拥有或有权处分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或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为质押,为某个经济行为作担保的行为。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限制条件有: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向该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设质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东以其出资向其他股东质押的,则不受限制

  • 110人看过2024-01-13
    不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债务,所以公司作为股东转让股权的,不会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公司的债权债务清理及股东内部责任的承担可以由各利益方另行商议,协商不成甚至可以另行起诉来解决相关纷争。退一步讲,即使股东想将这两方面的事务一并解决,也一定要在相关协议中约定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避免因法律关系的概念混淆而产生争议和诉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116人看过2024-01-13

    股权转让协议的条款如下;

    1、知情条款,主要用于保护转让方的权益;

    2、优先条款,公司其他股东对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是法定权利;

    3、转让标的条款,转让的目标应当明确为目标公司的股权;

    4、确定价格的方法;

    5、股权内部登记,内部登记的重要性在于它是确认投资者股东身份的主要依据;

    6、风险转移与追偿,建议在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投资风险转让条款;

    7、违约责任。

  • 129人看过2024-01-13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股票是可以转让的。若是公司重整成功,股权价值提升,这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记名股票交付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方式转让。

    公司破产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转让。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

  • 158人看过2024-01-13

    股权百分之70可以控制公司,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认定标准:

    1、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选出半数以上的董事;

    2、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可以行使公司30%以上的表决权或者可以控制公司30%以上表决权的行使;

    3、此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持有公司30%以上的股份。

  • 112人看过2024-01-13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般而言是不要备案的。即股权转让未构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主体变更,或股份公司的股票交易的不需要备案。但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检时,应当将反映资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比例的股份变化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 113人看过2024-01-13
    代持股份是合法的。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 247人看过2024-01-13

    股权激励方案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字认可才能生效,公司的 重大事项需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其中重大事项包括: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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