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与股东之间内部相互转让股权,不必经股东会同意,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涉及到股东表决权问题,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我国法律也授权股东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在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和计算表决权的方法,这样更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防止大股东利用其优势地位侵害小股东的权益。
1、购入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
应收股利(价款包含的股利)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收到股利利息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3、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出售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投资收益(借方为亏损)
同时: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额转出到投资收益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
出让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所持*****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之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使各方遵照执行。
一、转让标的
二、各方的陈述与保证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四、合同生效条件。当下述的条件全部成就时,本合同始能生效。
五、股权转让完成的条件
六、违约责任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八、保密
九、附则
1、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可另行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目标公司存档壹份,其余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出让方(甲方):受让方(乙方):
签署时间:_____年月日
签署地点: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是指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必须召开的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章程制定时可自由约定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如规定:“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两次,分别在于某年某月某日和某年某月某日召开”;或者也可以规定“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某个月内召开”等。
临时会议,是指定期会议以外的必要时候,由于发生法定事由或者根据法定人员、机构的提议而召开的股东会议。临时会议可以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重新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三、转让方无法提供或拒不提供股权转让收入的有关资料;
四、其他应核定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
是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