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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4人看过2024-01-1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将企业资产转移的,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按职务侵占罪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132人看过2024-01-15
    公司注销无需法人亲自去办理,只需要指定一个人拿上带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去工商局即可注销。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三)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四)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五)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六)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109人看过2024-01-15
    一、股东的数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1-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但至少2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三、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四、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五、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六、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七、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 105人看过2024-01-15
    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 111人看过2024-01-15

    股东出资未入公司账户无效。

    股东如果对公司认缴的资本进行实缴的,必须将资金实际打入公司的对公账户,并由公司对其出具相关的出资确认说明,若未将资金打入公司对公账户,会产生股东的出资无法被已注册的公司法人认定为实缴资金的情况。这样后期如果因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破产,相关股东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07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解散需要补齐出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缴纳出资是每个股东的义务,因为出资才会享有股东的权利。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齐用于清偿公司的债务。

  • 111人看过2024-01-15
    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 106人看过2024-01-15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

    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

  • 106人看过2024-01-15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至于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能否拿回,要看破产公司还剩余资金的多少来决定了。
  • 114人看过2024-01-15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

    1、股东大会的主持

    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3、股东大会会议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年度股东大会)。

    年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的6个月内举行,即最迟不得晚于6月30日召开。

    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

    (二)股东的临时提案

    (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五)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

    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提起诉讼的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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