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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人看过2024-01-15

    董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21人看过2024-01-15

    一、财务会计报告查阅权

    现代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较多,绝大多数并不直接管理公司,而通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能便捷而快速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实现对公司的间接控制(实际上是对高管人员的控制)。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

    二、账簿查阅权

    账簿查阅权是指股东对公司的会计账薄、会计书类和有关记录进行阅览的权利。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三、公司决议查阅权

    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是公司决策、管理和执行、监督的组织机构,股东可以通过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来了解公司的日常运营情况,监督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

    四、询问权

    当股东出于正当目的想了解上述文件中没有说明的问题时,股东应当有权就相关的问题向董事及相关经营人员进行询问。

  • 356人看过2024-01-15
    少数股东权益包括资产收益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监督管理者权、优先受让、认购新股权、退股权。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此外,还规定了少数股东知情权的保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表决权的回避制度、特定情形下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特定情形下请求法院解散公司的权利以及代位诉讼制度。
  • 154人看过2024-01-1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定期会议召集的次数属于公司章程必须规定的事项。针对次数的限定,应结合公司规模、股东人数、股东出任董事的人数等因素确定。一般情况下,股东人数少,且居住集中的,可以适当规定较多的会议次数;股东人数多,且居住分散的情况,董事会成员多由主要股东出任的情况,可以适当减少会议次数。但股东会作为决定公司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定期会议多者不亦超出二个月一次,少者亦不应低于半年一次,建议每季度一次为宜。

    至于召开股东会会议,通知全体股东的时间。定期会议,一般于会议召开前10天为宜;临时会议,因是在非正常情况下的特殊安排,应规定为会议召开前较短的时间,可考虑3至5天为宜。总之,召开股东会会议,《公司法》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的一般性规定较漫长、僵化,因此公司章程很有必要在《公司法》的授权性规范下进行适宜调整。

  • 135人看过2024-01-15

    1、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如董事会不同意召开的,提议股东可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此外,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书面提案应当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 135人看过2024-01-15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的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39人看过2024-01-15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27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内部转让不需要股东会的表决,股权对外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并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之间互相转让股权不需要其余人的同意。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57人看过2024-01-15

    会前:

    (一)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或发起人会议,即第一次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或不履职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职或不履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

    发起人会议由出资最多的发起人或公司设立筹备组召集、组织、主持。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二)会议通知

    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三)会前检查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会中:审议及决议

    1、审议及表决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会议记录及签字

    3、会议决议及签字

    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补正资料

    2、发文

    3、准备及披露

    4、归档

  • 181人看过2024-01-15

    公司分红派息一般在定期报告中公布预案,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具体时间要看公司的规定。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一般分红会在股东大会审核后两个月内。关于分红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一些:

    1、股票的分红,一般是采取自动到帐方式,无须自己操作。

    2、分红的时间一般在:半年报、年报公布的同时公布分红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

    3、一般很少有在公布季度报表的时候分红,分红的扣税是根据持股的时间长短等也是自动完成。

    4、只要在公布的分红“登记日”当天、或之前买入并持有的,都可以参加分红。“除权日”之后买入股票则不能享受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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