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420人看过2024-01-15

    1.通常情况下,会根据出资的多少来分配合伙的股权份额。

    2.将百分百的股权进行分割,谁出资多,谁占的股份就多,出资均等则为均分。

    3.但如果有技术入股或专利入股的话,则需要将其折算成资金再重新分配。

    4.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也可以由合伙的两人进行商定。

  • 118人看过2024-01-15

    1.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

    2.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

    3.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

    4.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 117人看过2024-01-15

    1、资产收购是指收购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购买目标公司部分或是全部的资产,如果收购目标公司全部资产,则目标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2、股权收购是指一家企业通过购买目标公司部分或是全部的股权,实现企业扩张和发展的一种投资行为,而收购企业按持股比例承担目标公司的权利与义务、资产和负债。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 119人看过2024-01-15

    1、可以委托他人,但是必须是经过股权所有人允许。

    2、不是本人签字的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本人不进行追认或者签字人未征得股权所有人的授权,其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属于无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五百零四条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 108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质押信托是指融资人用自身持有的股权作为担保,从信托获得资金融通,产品到期时,融资人以约定回购该部分股权的一种资金运用方式。

    2.股权质押信托的受益人是在股权质押类的集合资金产品中,多数信托公司作为一般受益人,向投资者融资,承担绝大部分的风险和收益。

    3.购买了产品的投资者多数作为优先受益人,一般受益人同样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

    4.作为此款产品的保底资金,产品兑付有问题时,先亏损这笔钱,当产品的投资收益较好时,一般受益人也可以获得超预期的收益。

  • 105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分割是现有股东不需要向公司支付额外的现金就可以获得公司新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

    2、持股分立也叫股权分立,是股权分置,也叫股改,是指股东持有相同的股票却没有相同的权利,比如持有非流通股的股东不能像持有流通股的股东一样去交易股票。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 106人看过2024-01-15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

    (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

  • 106人看过2024-01-15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7人看过2024-01-15

    1.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2.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 114人看过2024-01-15

    可以

    1.股权出质后,股权所在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并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2.按照原比例增资的,出质股东持有的股权增加,但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发生变化。

    3.出质的股权依然按照质权合同和股权出质登记明确的数额,未发生变化。

    4.债务到期未清偿的,质权人依然可就已出质的股权行使质权;不按原比例增资的,出质股东持有的股权保持不变或增加,持有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发生变化。但是出质的股权依然按照质权合同和股权出质登记明确的数额,未发生变化。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