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协议更重要。虽然股东转让出资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但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且股东变更登记是对股东变更的公示方式,未办理登记只是使得该股权转让行为原则上对公司以外不产生法律效力,而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该协议对股权转让各方仍具有法律效力。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债权方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

    2、债务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简单范本

    _________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_________有限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_________将其在公司的部分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3、股东_________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特立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股东各执壹份。壹份送市工商局办理变更。

    股东: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

    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4、办理变更备案。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同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对于民商事合同,法律的约束相对较小,一般而言,只要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且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

    《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合同无效。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一)、个人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1、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当报送的资料包括: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2、第十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企业重组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公告》

    第四条,企业重组业务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除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四条第(一)项所称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情形外,重组各方应在该重组业务完成当年,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分别向各自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中重组一方涉及注销的,应在尚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前进行申报。

    (三)、涉及国有资产转让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产权转让;

    (六)资产转让、置换;

    (七)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资产涉讼;

    (十)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对于涉及国有资产的经济行为,包括股权转让在内,法律规定必须进行资产评估。

  • 100人看过2024-01-17

    就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流程解答如下:

    1、《公司法》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2、在符合《公司法》以上规定的情况下,一般不需要股东会同意,发起人之间转让股权,要按照您们公司的章程规定进行,办理工商局变更登记手续。在办理工商局股权变更手续时,工商局有时要求提供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议。同时,公司的股东名册也要作变更记载。

  • 100人看过2024-01-17
    1、首先,需要审查公司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有没有特殊规定。

    如果有特殊规定,且不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是否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比较难判断。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一般指民法通则中关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规。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如果章程对股东内部的股权转让没有特殊规定,则按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任何限制。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我国《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21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还应当报送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合同;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被投资企业:

    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

    1、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2、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变动或者个人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当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一)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证明,所需资料:

    1、个人股东(发起人)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

    2、股权交易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3、董事会关于股权变更的决议书和章程复印件;

    4、新增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镇、街道、开发区工作联系单(一式二份)适用工业企业。

    (二)凭涉税证明到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三)再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手续,所需资料:

    1、变更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1份);

    2、股权转让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投资者变更为法人股东的还应提供法人股东的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