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质押股票是指公司的大股东将可以依法转让的股票作为出质的权利,质押给质权人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一般而言,股票质押率最高不得超过60%,流通市值大的股票将比流通市值小的更容易受到证券公司欢迎。
同时,大股东进行质押并不一定会导致股票价格上涨。比如,上市公司因缺少资金发展主营业务,通过把一部分股票抵押给证券公司,获取一定的现金流,解决现金短缺的问题,促使主营业务的发展,等现金足够时,再向证券公司赎回被质押的股票。这种质押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股价上涨。
然而,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纯粹是通过质押,进行套现,则有可能会导致股票价格出现下跌的情况。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即: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1、组成不同、职责不同、性质不同等。
2、组成不同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股东在公司设立的时候负有出资义务。也就是说股东出钱。公司归根结底是股东的。股东会拥有对公司很多重要事项的决定权。董事大部分由股东会产生,少部分由成员大会产生。
3、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董事会由全体股东选举的董事组成,负责执行股东会决议的常设机构。
4、性质不同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有限公司中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对内转让有效。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除发起人或董监高等转让受限制的之外,其他的股权赠与不经过股东同意,有效。
公司破产不需要股东同意。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破产与否是不需要公司股东同意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决。股东可以协商一致将公司清算、解散。当然,股东也算是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具有破产申请权。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称为自愿破产,由债权人提出申请的,称为非自愿破产。
股东可以购买公司财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股东可以依法购买公司财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重大资产,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辞退员工的赔偿:
1、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单位应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没有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