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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诉讼状

    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被告:×××,男,19××年×月×日生,汉族,××市,××公司职工,住××市××区××路××号××小区×单元×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监护;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2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6月×日,原、被告因感情不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监护。

    由于小孩系女孩,且被告一直未再婚。随着小孩慢慢地长大,×××亦感觉到不便与被告共同生活。而被告一直忙于自己事业的发展,无暇顾及小孩的生活与学习不说,甚至有酗酒恶习,每每回到家便对女儿进行打骂,对小孩的健康成长非常不利。

    为使小孩有一个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变更小孩由原告监护权,被告每月支付小孩2000元生活费。变更监护人后,原告能够保证被告的正常探望。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委托人股权比例及出资资金:。

    受托人:,身份证:,地址:。

    委托人是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依法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现根据委托人签订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在年月日前将委托人持有的全部股权转让给有限公司名下,并由受托人代表委托人全权办理上述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受托人的权限如下:

    一、代为查阅、复印待转让股权的全部工商档案资料;

    二、签订相关的股权转让合同;

    三、代为签署股权转让过程中的所有需要委托人签字的文件资料;

    四、协助受让方办理股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五、代为办理股权转让过程中的税费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费;

    六、代为领取股权变更后的相关资料证书;

    七、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需本人办理的其他事项。

    委托人自愿授权受托人办理相关股权变更事项,受托人自愿接受委托,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受托人在执行和处理上述委托事项的过程中,在权限范围内依法签署的有关文件、合同,委托方均予以认可和接受。委托人确认上述委托的效力,并当然地承担此委托引起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且经公证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结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及手印:

    受托人签字及手印: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办理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手续的流程

    1、和接收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子公司签署新的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可以由子公司做);

    3、新股东将协议规定的股权转让款打入子公司,子公司转给你公司,如果协议决定私下交割,也可以由新股东直接将款项打入你公司;

    4、记账。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协议出现可撤销的情形,如欺诈、胁迫等,当事人可以申请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或者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无法履行等情形时,可以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没有反悔期。

    只要双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了字,该协议没有漏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后就算一方反悔了也是没用的,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任何影响,股权转让仍需按照约定进行。

    合同签订后反悔的,可以通过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一方可以要求反悔方按合同进行股权交割,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行政责任

    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需缴纳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2、民事责任

    (1)抽逃出资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责任。股权平等是《公司法》规定的重要原则,股东应当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利益;而股东抽逃出资后仍享有权益,显然是对其他股东利益的变相侵占。在此情况下,已足额出资股东既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抽逃出资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根据《公司法》第3条之规定,公司享有法人财产权。由于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严格分离是公司法人格独立的前提,因此,股东在出资后又抽逃资金的,已经构成了对公司法人财产权的侵害,故公司有权起诉抽逃资金的股东,要求其归还所抽逃的出资。

    (3)抽逃出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公司资产是实现公司债权人债权的重要保障,股东抽逃出资必然削弱公司的偿债能力并增加债权人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债权人构成侵害;同时,抽逃出资也属民事欺诈行为,公司债权人因股东的欺诈行为而遭受损失,理应获得赔偿。具体来说,

    第一,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初尚未正常经营之前即将资本抽逃,使公司所余净资产达不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应由股东承担无限清偿责任。

    第二,在公司成立后,股东以各种方式抽逃资本的,在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在所抽逃资本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应当明确,由于抽逃出资是一种带有欺诈特点的隐蔽性违法行为,其他股东通常并无过错,加之,《公司法》第31条、第94条主要适用于股东虚假出资之情形,因此在抽逃出资的股东不能清偿时,不应判令其他未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但其他股东同意或协助该股东抽逃出资的,则应当在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和抽逃出资的股东一起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刑事责任

    抽逃出资的股东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时,可能构成抽逃出资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

  • 120人看过2024-01-17

    1.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虽存在瑕疵,但并不丧失其固有的可转让性.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只是一种股东内部的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

    2.在未出资到位的股权转让中,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不在于股东身份,股东违反出资义务也并不能否认其股东资格.只要不是存在故意欺诈受让人并且可以及时补足出资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并且在《公司法》中也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规定.

    3.股权无偿转让是可以的,但要缴纳相关的税。还有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也可以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在股权协议的成立上来看,无论是无偿转让还是有偿转让,协议成立的条件是一样的。无偿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
  • 12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订立协议书,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从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双方协议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作为一种能够明确彼此权利与义务、具有约束力的凭证性文书,协议书对当事人双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约性,它能监督双方信守诺言、约束轻率反悔行为,它的作用,与合同基本相同。

    股东协议的主要条款包括鉴于条款、股东除名条款、隐名股东的协议安排条款、退出机制条款和违约责任条款。

    1、鉴于条款

    鉴于条款,主要是言明缔约双方签订合同的初衷或籍此想达到的目的,或签订合同所依赖的事实状态。

    2、股东除名条款

    由于公司法没有相关规定,在股东协议中约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比如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等情况下被除名退股。

    3、隐名股东的协议安排条款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4、退出机制条款

    所谓投资退出机制,是指风险投资机构在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相对成熟或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将所投入的资本由股权形态转化为资本形态,以实现资本增值或避免和降低财产损失的机制及相关配套制度安排。

    5、违约责任条款

    违约责任关系到合同效力的强弱,如果没有规定违约责任,一方违约仅能从损失上计算,无法起到对违约的制约作用,因此违约责任的约定是一项保障合同效力的重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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