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股东大会讨论;
2、做国有资产评估。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国家规定在进行公司转让前,如果涉及国有资产的变更,那么就要进行资产评估;
3、合同签订,这是双方对相关转让事项约定的凭证;
4、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放新的证明给新股东;
5、公司章程的一些变更,新股东的加入会引起公司构架的改变,因此对于公司的一些章程也要做相应的改变;
6、修改股东名册,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7、公告全公司,这不仅表明是对新股东的认可,也是对全公司员工的透明化。
股份转让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在写股权转让协议需要遵守《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其次,股权协议不得违反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转让股权的特别限制和要求条款。
最后,就股权协议的内容而言,股权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鉴于条款,用来描述股权转让的背景、意思表示和合同标的。
2、目标公司介绍,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当前股东名称,股权结构等。
3、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包括出让方介绍,受让方介绍。
4、转让双方权利义务,包括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款,支付时间、方式,如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
5、转让双方的承诺与保证,比如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案等。
股权纠纷的复杂性也不同,一般适用《公司法》等法律。
一、《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在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外资企业将其财产或者权益对外抵押、转让,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向工商行政机关备案。
四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二十三条规定,合作各方之间相互转让或者合作一方向合作他方以外的他人转让属于其在合作企业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权利的,须经合作他方书面同意,并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有关转让文件之起3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五、其他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强制性规定为,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或公司章程关于转让时间、转让主体、受让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活动中违反这些法律强制性规定,将会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不履行义务要承担是什么违约责任
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其中初始计量就是初始购买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确定,与初始计量会计处理有关的情形分为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而后续计量就是根据投资公司日后经营,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场面价值进行调整,主要方法有成本法和权益结合法。
一、初始计量
(一)非同一控制下
非同一控制是指参与交易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持股比例的不同即对公司经营政策的影响可分为: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及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重大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上没有报价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非同一控制下,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付出对价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具体做法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二)同一控制下
同一控制下是指参与交易的双方具有股权控制关系或者受相同第三方控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即同一控制下且所取得的股权形成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这种情况下按照被合并单位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份额进行计量。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账面价值进行计量的只有这一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