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一、股东投资并参与经营怎么分配股权
股权是依据股东出资占全部出资比例确定的,并不是依据分配确定股东的股权比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内容】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出资违约责任
1、追缴出资。即公司对违反出资义务但仍有履行可能的股东要求其继续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追缴,股东如仍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有权请求强制履行。追缴出资作为一种救济手段,它常用于非货币出资的情形。
2、催告失权。又称失权程序,是指公司对于不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以催告其于一定期限内履行,逾期仍不履行的,即丧失其股东权利,其所认购的股份可另行募集。
此种失权是当然失权,已失权之认股人即使其后交纳了股款,也不能恢复其地位,因而有督促认股人及时履行出资义务的作用。
3、损害赔偿。股东的出资义务是一种债的义务,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向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由于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而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或被撤消、解散的情况下,违约的股东应向其他守约的股东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的股权是以出资数额占全部出资比例确定的,并不是通过分配确定。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取得出资证明后,就享有公司的股权。
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区别:(1)业务模式(2)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债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是仅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金融资产管理的业务模式是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以交易为目的的可转换债券、基金、股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非交易性的股票,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股权转让和股权交割的主要区别为:
1、定义不同。
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权益,依法转让给他人。股权交割是指股权转让方协助股权受让方取得新股东身份或持股凭证的过程。
2、复杂度不同。
股权转让,涉及到尽职调查、协商定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款支付、股权交割等诸多环节,中国大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还须依法处理好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问题。股权交割,相对要简单一些,通常股权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取得新股东身份或持股凭证即视为已交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