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投资,指的是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是指企业(或者个人)的其他企业(准备上市、未上市)的股票或以货币资金、无形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直接投资于其他单位。
2、股权转让,是股东将其股东依法转让人他人的行为;而资产转让是资产所有人对其资产进行处理的经营管理行为。
3、从理论上看,股权出资的结果是股东将其持有的一个的股权“缴纳”到另一,使其成为后一法人财产的一部分。具体表现为后一拥有前一股权,而前一的股东发生了变化。
4、从立法上看,股权出资必须履行股权转让的手续。根据《法》第28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履行出资义务,而获得的股东资格,进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在《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财产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股权人身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公司不上市,公司股权也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可以带来收益权和管理权,所以公司不上市虽然导致公司股权难以快速出售变现,但不能说他没有用。
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控股合并、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的结果,只有一个会计主体存在,所以不涉及合并财务报表;控股合并又分为统一控制下的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通过收购其他企业的股份或相互交换股票取得对方股份,达到对其他企业进行控制。取得的“对方股份”就是合并方(购买方)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股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转让股权给乙方的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遵守:
第一条公司概况
×××公司成立于×××年×××月×××日,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现有实际股东为×××、×××、×××,其中×××持股比例为50%、×××持股比例为40%、×××持股比例为10%。
第二条股权转让比例、价款及支付
1、甲方自愿将其持有的×××%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自愿受让,转让价款为×××万元整(¥×××)。
2、前款约定的转让价款,乙方应于×××年×××月×××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股权变更登记
乙方依约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完成股权变更的手续,将股权变更至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员名下。
第四条相关费用承担
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股权真实,无纠纷,无股权瑕疵。
2、甲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已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取得了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公司其他股东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股东权利义务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实际行使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按持股比例分享利润、承担风险。
2、乙方逾期付款导致甲方解除本协议的,从协议解除之日起,甲方收回股权,并重新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收回股权,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将该期间产生的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2、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条件成就时,任何一方拒绝或者拖延办理的,经催告后十日内仍不办理变更的,违约方应每日按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其他
1、本协议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签订的文件如与本协议约定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转让方):×××
住址:×××
电话:×××
乙方(受让方):×××
住址:×××
电话:×××
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
对于个人而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的手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股权转让纠纷属于股权转让纠纷类型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第九部分与公司、证券、票据有关的民事纠纷”之“二十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项下列了一个第三级案由“248.股权转让纠纷”。
具体来说,股权转让纠纷是指股东之间、股东与非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而发生的纠纷,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即股份转让纠纷)两种情况。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性和资合性,《公司法》对其股权转让作出了相关的强制性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性公司,其股权以自由转让为基本特征。实践中,股权转让纠纷日益增多,尤其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对外转让,因为《公司法》对其作出了较多的限制性规定,如转让时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造成实践中关于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优先购买权等引发的纠纷不断增多;此外,《公司法》还规定了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收购股东的股权,这类纠纷也有不断增多的趋势,因此,《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股权转让纠纷列为第三级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