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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转让的时间和份额要符合法律规定;
    (二)转让的场所要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
    (三)转让人需要是股东或者经股东授权的人。
  • 100人看过2024-01-17

    实践中,确定股权转让价格通常有几种做法:

    (1)将股东出资时股权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2)将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转让价格;

    (3)将审计、评估价格作为转让价格;

    (4)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上述几种方法,都有其可取之处,但也存在不足。将出资额和公司净资产额作为股权转让价格简单明了,便于计算和操作;审计、评估方法通过对公司会计账目、资产的清理核查,较能体现公司的资产状况;拍卖、变卖的方法引入了市场机制,在一定程度上能体现股权的市场价值。但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受经营者的决策及市场因素的影响较大,公司的资产状况处于一种动态变化之中,股东的出资与股权的实际价值往往存在较大差异,如对股东的股权未经作价以原出资额直接转让,这无疑混淆了股权与出资的概念;公司净资产额虽然反映了公司一定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其不体现公司资金的流转等公司运作的重要指数,也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计、评估能反映公司财产状况,也能对公司运作的大部分情况进行估算,却不能体现公司的不良资产率、公司发展前景等对股权价值有重要影响的因素;拍卖、变卖一般时间较紧,转让方和受让方常无法进行更多直接沟通。如不能很好理解和运用这几种方法,将造成股权的滥用,侵犯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赠与的流程有: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对外转让需过半数其他股东的同意;同时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只要用于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是合法的,股权投资是受法律保护的。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投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
    投资是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方式有货币购买、企业参股、价值置换等。
    其他债权投资是核算企业按照本准则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可按金融资产类别和品种,分别“成本”“利息调整”“公允价值变动”等进行明细核算。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作的投资,如购买国库券,公司债券等。债券是一种定约证券,它以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的权利与义务,无论被投资企业有无利润,投资企业均享有定期收回本金、获取利息的权利。企业进行债权性投资,一般是为了取得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
  • 100人看过2024-01-17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2)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3)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4)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5)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转让股权给其他股东的,不需要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如果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时,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如果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的权利主要包括:
    1、获得分红等资产收益的权利;
    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
    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
    4、权利受到损害的诉讼权利等。
    5、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17
    外企的股权转让应该注意如下问题: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对投资者资格的规定和产业政策要求;
    2.外商投资企业转让股权须经有关审批机构批准才能生效。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
    3.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要披露公司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因此应当适用民法典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应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原股东)对受让方(新股东)同样负有瑕疵担保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时,尤其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受让方通常需对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方需据实向受让方告知公司的现有资产及负债情况。如果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则必然虚增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因此转让方负有向受让方保证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债务的义务,此项义务无论转让合同是否约定都是存在的,属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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