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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可以。

    公司注销期间还没有完成注销的时候能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期间,股东可以继续行使其股东权利,如查阅帐簿的知情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也包括股东转让其股权的权利。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人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受让时股东责权具有哪些权利
    股权受让时股东责权具有的权利有知情质询权、决策表决权、选举权、收益权、解散公司请求权。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 100人看过2024-01-17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法律赋予当事人协议约定管辖法院的权利,即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诉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店铺及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协商处理。

      2、到法院起诉。

      双方先协商,无法协商解决则走法律途径。

      只要双方能就纠纷达成一致,就可以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到法院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要对债务人履行了通知义务即可(通知的义务履行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不必要征得债务人的同意。

  • 100人看过2024-01-17

    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对于股份公司法人死亡,能否变更法人代表?这个问题涉及两种情况:首先要搞清去世的法人代表是否占有公司股份,还是说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公司成立的时间。

    第一种情况:去世的法人代表无公司股权,只是担任公司法人代表。需要变更法人代表如何办理?

    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第二种情况:去世的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股东,即占有公司的股权,如需变更法人该如何办理?

    1、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出具公证书;

    2、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4、向当地工商局提交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决议、新法人代表任职文件、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新法人代表与继承人本人去工商局拍照即可,如原公司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份以前的,则另需提供公司章程。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收入的确认条件是:转让协议生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等。
    2.根据相关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17

      1、股权转让协议违约处理如下:

      守约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受让方按时支付转让价款,转让方按时履行股权变更手续,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中,如果是因股权转让合同引起的纠纷,则属于合同纠纷。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依法协商约定由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17

    个人股权出质股权什么意思?

    1、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2、股权出质就是将公司的股权出质出去,所谓出质,“出”指的是向外,“质”指的是质押。股权出质具有以下特征:

    (一)股权出质的标的具有特定性。

    (二)股权出质的标的应当具有可转让性。

    (三)股权出质具有从属性。

    (四)股权出质具有表征性。

    (五)股权出质是一种要式的法律行为,即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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