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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的股权确认的七要素是什么
    在我国公司实践中,因公司的设立和运作极不规范,存在大量的股东资格认定难题。对此,司法机关及理论界存在相互对立的认识,依据不同的认定标准,往往得出相互冲突的结论。因此,需要从理论上抽象并构建出一套股东资格认定的一般准则,作为处理该类案件的指导。理想状态中,无论依原始取得还是依继受取得,股东大体上都应具备七大一般特征。
    (一)股东签署公司章程
    (二)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
    (三)股东依法登记于工商部门
    (四)股东持有出资证明书
    (五)股东记入股东名册
    (六)股东持有公司的股权
    (七)股东是对公司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 112人看过2024-01-17

    挪用公款罪属于公诉案件。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 137人看过2024-01-17

    1、股东离职

    在公司经营发展中,股东如果要离开公司,一旦离职,必须将股权进行转让,因为若不能满足相应条件,股东是不能退股的。当然,股东在离职时,如果公司明明已经连续五年呈现盈利状态,但是却未向股东分配利润,此时可以直接退股,并不一定要转让。

    2、重组需要

    要知道,股权转让是企业重组并购的主要方式,在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最易发生。股权重组可以使公司的股本数量、资本结构和股权分布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影响企业的整个结构,有时候还可以挽救一个企业的颓势。

    3、股东分歧

    一个公司的股东往往有很多人,正因为如此,在平时的经营活动中,难免会发生意见不合的情况。在平时,很多重大事项,都需要召开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通过,如果长期存在分歧,股东很可能会退出公司。

    4、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主要激励员工衷心为公司提供服务,当然,激励的对象往往是一些核心人才。股权激励对公司、对个人都是一种非常好的发展方式,可以使高管与投资者的利益挂钩,增加高管对董事会的影响力。

    5、现金需求

    在公司发展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有时候需要流动资金,因此,往往会不得已将股权转让为现金流,以此进行周转。

    6、其他原因

    有的股东由于常年在外忙于业务,因此对于一些签字、会议等往往无法到场履行,这时候会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亲戚朋友,代自己行使股权。另外,有的公司与另外一家公司本身业务相同,并且对方还具备资质,这时候也会发生股权转让,收购对方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17
    公司股权确认如何判断
    如何判断确认公司股权的证据和标准公司股权确认纠纷是指公司股东、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之间对公司的股东资格身份和持股比例产生争议,从而要求人民法院对公司上述争议进行裁判而发生的纠纷。
    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成立公司应由股东签订协议,足额出资,经工商部门批准登记,才能说在法律上是有效的,因此,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会有许多法律文件对公司的股东身份、持股比例进行明确,成为公司股权确认的主要证据,如公司股东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会会议纪要、公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决议文件、公司股东名册、工商部门登记文件等,这些都可作为判断是否享有公司股权的证据。
    至于司法裁判标准,也从过去只以工商部门登记文件为准的原则过渡到现今的内外有别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审查标准上不再一律以工商部门登记中注明的股东作为确认股权归属的标准,而是从形式上的审查到实质上的认定,如果公司的股权确认不牵涉纠纷当事人、公司之外的第三人,法院会对上述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再根据案查明的事实作出裁判;如果牵涉第三人,则会从维护社会交易稳定和公平原则出发,以工商登记部门的文件为准作出判决以维护第三人的合理信赖利益。
  • 113人看过2024-01-17

    可以是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责任与股东的责任是分开的,债权人是不能起诉股东。特定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种,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种,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缴出资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第四种,股东担任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100人看过2024-01-17

      集团股份支付的处理方式如下:

      1、结算企业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并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接受服务企业无结算义务或者授予企业职工自身权益工具的,应当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股权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有结算义务并授予企业职工的,应当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255人看过2024-01-17

    公司法人和大股东的区别:

    1、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为可以视作公司行为;而股东如没有公司特别授权,是不能代表公司的。

    2、公司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的“代言人”,但大股东享有实际的决策权。

    3、股东享有股息红利分配、公司资料查阅复制权、股东大会表决权、解散公司权,而法人享有的权利一般规定于公司章程中,并没有与股东相匹配的权利。

    4、股东只以自己的出资额度为限承担责任,超过部分的债务无须再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一般不需要承担。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11人看过2024-01-17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和股份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2、转让
    股份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税费问题。股份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
    (1)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份转让的税费处理》.
    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3、股份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
    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
    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4、主要分类
    股份:
    按股东权力,可分为普通股、优先股和混合股。
    按票面形式,可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有面额股票和无面额股票。
    按持股主体,可分为国家股,单位(法人)股和个人股。
    按发行对象,可分为A股、B股、H股、N股、S股。
    股权主要有以下两种:
    (1)自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利益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2)共益权
    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 148人看过2024-01-17
    股东破产对公司会产生的影响是,如果破产的是企业法人股东的,则其对公司所拥有的股权会作为破产财产进行清算;如果全部股权都用来清算抵债的,则该股东会丧失公司的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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