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股权变动须经历股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及其履行,公司内部登记使受让人依法取得股权,公司外部登记使受让股权产生对抗力三个阶段。股权转让后,有限责任公司需履行后两个阶段的手续:
1、内部变更登记
1)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2)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2、外部并更登记
即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变更登记。
1、股份变更:在香港,任何公司任何股东,只要在双方同意之下,都可以进行股份转移或股份买卖,股份买卖将会产生印花税。
2、名称变更:香港公司注册成立后,如果觉得公司名称不好听或不吉利,可以向公司注册署提出更名申请。一般两周可办妥。
3、董事、秘书变更:公司董事/秘书委任/辞退是有限公司经常发生的商业活动。作为有限公司的经营者,可以随时向注册署提出更改
4、更换财政年度结算日:如果客户认为现在的年度结算日不符合公司的要求,可以更换年度结算日。
5、变更注册地址:在香港注册公司必须有注册海外的地址,代理公司提供的地址一般可作注册地址之用,也可作营运地址之用。公司地址可以随时作出更改。如需更改地址,必须提前通知代理公司。
6、香港公司转让:公司转让指的是把一家已经完成的公司通过赠送或出售给第三者。公司转让可以是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公司转让可以通过更换股东或转移股份来完成。
7、香港公司暂停:香港公司注册以后,如果觉得暂时派不上用场,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暂停。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4种税,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
股权转让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股权转让方。不过并不是所有股权转让行为都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时,才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购买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1.6%)乘6%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税,就要看持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了。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0%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乘税率25%
3、印花税
股权转让肯定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必须要贴花缴纳印花税。与其他税种不同,股权转让时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乘税率5/1000
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流程有:
1、转让双方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一致;
2、受让人不属于该公司股东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3、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权可以转让;
4、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5、股权转让后,公司依法办理相应手续。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在我要办税栏目,选择“综合信息报告”;
第三步:此时,我们可以看到变更税务登记,点击进入;
第四步:进入税务变更登记页面,要选择“投资方信息”,然后点击新增,可以增加新股东的信息;
第五步:如果原股东退出,则可以进行删除;如果是原股东变更为其他股东,那么。可以先删除,再新增股东;
第六步:我们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按照税务系统的提示上传资料,然后点击“完成”。待系统审核通过后,签收《税务事项通知书》即可。
股权变更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签订合同的主体
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是股东外的第三人。在实践中,一些公司股东是以公司名义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这会造成签约主体的混淆。另外,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要考虑是否需要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如果是自然人,则要审查其是否已注册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股东在对外转让股权前要征求其他股东意见,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时,才能向股东外第三人转让。同时,还需注意其它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否则会出现无效的法律后果。另外,无论是开股东会决议还是单个股东的意见,均要形成书面材料,以避免其他股东事后反悔,导致纠纷产生。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一些股权转让合同还要涉及到主管部门的批准,如国有股权、或外资企业股权转让等,此时需要转让方提供已经走完的审批流程文件,否则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也无法实际履行。
四、明晰股权结构
受让方应当通过审阅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必要的文件,对转让股权的股东所在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
五、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1、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a、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b、核实企业的供货合同或订单。
2、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近两年的审计报告及近期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股权变更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