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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人看过2024-01-18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 186人看过2024-01-18
    新设公司股东不要都到场。不用本人一定到场,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
  • 2281人看过2024-01-18
    一般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的话是10年。现在如果在金山园区注册的话,可以延期到20年。

    (二)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通俗来说就是假设你认缴你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认缴期限为10年,那么在营业执照的10年有效期内把资金缴足就可以了。

    (三)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或者可以续期后,在进行注销。

  • 125人看过2024-01-18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采取直接到江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工商窗口方式提交申请。

    1、申请人依法申领、报送《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情况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需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予以核实。经核实后,提交“申请材料核实情况报告书”,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4、登记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

    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5、对决定受理的登记申请,分别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公司变更登记的,应当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6、发照。

  • 121人看过2024-01-18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181人看过2024-01-18

    股东变更需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工商部门审查申请材料后,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给申请人发放《登记决定通知书》;

    3、申请人凭借《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证窗口换取《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4、完成变更登记并备案。”

  • 126人看过2024-01-18
    公司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收购股东的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 173人看过2024-01-18
    依据我国公司法等法律的规定,以股权转让或者股权质押进行融资的,需要向工商管理部门申报,并且办理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36人看过2024-01-18

    公司股权融资条件如下: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3、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4、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

    5、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 130人看过2024-01-18
    1、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
    2、拟融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经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或者是重大不确定性。
    3、企业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5、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未发生重大变化。最近一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6、公司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是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7、融资用于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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