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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6人看过2024-01-21
    基金公司的股权可以转让。
    1.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303人看过2024-01-2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条件是:
    1、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公司章程、注册资本;
    2、名称符合法律规定,未经登记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进行投资活动;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范围,未经核准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从业人员;
    5、其他条件。
  • 186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制股权类投资基金的设立条件如下:
    1、须向管理部门备案;
    2、投资者人数不得超过50人,所有投资者应当以货币形式出资;
    3、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5、经营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 135人看过2024-01-21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按照下述原则进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206人看过2024-01-21

    公司合并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公司法》对公司合并的程序作了相对详尽的规定,诸如合并各方应签署合并协议,应经有权管理机构通过,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等。

    在开始合并之前,合并各方首先根据确定的标准评估各自的市场价值,明确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各公司将未分配利润及部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公司注册资本。这样合并之后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计算方法将会接近各方确定的股权比例,差额部分通过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进行调整,股权转让的价格可以是零元,也可以是各方确定的一致的价格。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

  • 135人看过2024-01-2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股权,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够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26人看过2024-01-21
    关于公司股权变更后再次变更,法律没有限制,完全是股东和公司自由决定。
  • 122人看过2024-01-21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68人看过2024-01-21

    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 334人看过2024-01-21
    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在职期间股份是可以转让的,但一般是先进行内部转让,即内部股东如有人愿意出资购买,如果无人认购,或要引入外部股东进入,这时候需要股东会的同意,而且内外认购的股价是不同的。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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