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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人看过2024-01-21

    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股东会同样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是这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在公司的董事会出现问题的时候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

    《公司法》第一百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 117人看过2024-01-21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会的召开方式进行规定。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用,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三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 119人看过2024-01-21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115人看过2024-01-21

    公司章程可以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进行规定,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用,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110人看过2024-01-21

    可以进行规定。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用,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股东的各项权利根据股权比例确定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行使表决权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的重要途径。通过调整表决权比例,甚至是某些小股东“控制”公司的重要途径,这点对财务投资者尤为重要,他可以通过设置在某些事项上的一票否决权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这条实际赋予公司章程两项自由规定的权利:同股不同投票权和一票否决权。

  • 140人看过2024-01-21

    (一)临时股东大会的流程如下:

    1、会议筹备:

    (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2)会务组织;

    (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4)准备会议资料。

    2、会议通知: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

    3、会前检视:

    (1)修正会议议题;

    (2)印发会议资料;

    (3)签到和清点参会人数;

    (4)落实委托授权签字;

    (5)关注签字事项的准备。

    4、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5、会后:

    (1)出具法律意见书;

    (2)补正资料;

    (3)发文;

    (4)准备及披露;

    (5)归档。

    (二)股东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但股东应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签署。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二条 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 147人看过2024-01-21

    一、投票是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关键环节,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的基础。

    二、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三、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四、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五、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须记载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六、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在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七、如果出现重复投票,按以下规则处理:

    (一)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二)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三)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四)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 109人看过2024-01-21

    一、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二、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30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 162人看过2024-01-21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的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

    5、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份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进行表决。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185人看过2024-01-21

    1、公司开股东大会跟该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上涨或下跌没有直接关系,影响股价的一般都是股东大会的内容所以,股东大会在开之前一般不会影响股价,除非有开会的相关内容泄露股价才会受影响而受影响的时间应该是股东大会内容泄露的时候而不是股东大会召开前,当然这两者的时间差可能不会太大如果是普通的股东大会,没什么影响,股票会按照停牌时大盘的表现补涨或者补跌。

    2、如果有人员任免、资产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等影响到经营的,根据具体是利好还是利空分析,会对股票有相应的正反面的影响。股东大会决定分红对股票的影响:

    3、分红比例超过业绩增长,这样股票的每股收益将逐渐下降。

    4、分红比例与业绩增长相同,这样股票的每股收益长期维持不变。

    5、分红比例低于业绩增长,结果是每股收益持续增长。

    6、《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第六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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