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设股东会,可以设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
公司股东行使权利,作出的决议叫做“股东决定”,由唯一的股东盖章生效。
公司,法人、经理、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产生。
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公司法的一般任命程序,如下样本:
xxxx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xxx有限公司,决议如下:
一、通过xxx公司章程。
二、任命为公司执行董事。同时,根据公司章程,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三、任命为公司监事。
签署:
1、产生方式不同: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公司股东当然成为股东会成员;董事会则是由股东选举产生。
2、法律地位不同: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机构;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
3、职权不同:
股东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监、对公司合并、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作出决议。董事会职权主要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4、表决方式不同:
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控股股东的权利如下:
1、控股股东在重组股份有限公司时,应当保证社会职能的分离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非经营性机构、福利机构和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
2、控股股东应当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
3、控股股东提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4、控股股东和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人员和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分开,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
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自愿的股权转让退股才有股东退股的效力,如果符合《公司法》75条规定,可以要求公司收购其股权,符合《公司法》143条规定,公司可以收回公司股权,但公司不能强制退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