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不需要。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一般不需要其他的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来进行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现代公司法中,股东的诉讼形式主要有个人诉讼(personalsu-its)、代表人诉讼((representativesu-its)和派生诉讼((derivativesuits)三种‘按照这一分类标准,股东代位诉讼属于派生诉讼。因为股东代位诉讼不是股东因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直接侵犯而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的,其发生是有特定前提的,这一点前已论及。股东代位诉讼和股东代表人诉讼更不能混为一谈,两者之间的区别不再赘述。
究其本质而言,股东代为诉讼与代位权诉讼属于同一类诉讼,那就是派生诉讼,这也恰能说明两者(股东代位诉讼与代位权诉讼)之间的区别,因为他们是同一层面的两个彼此独立的概念,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拥有同一个上位概念(派生诉讼)。
一般情况下不需要。
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财产具有对立性。那么他的债务也是独立的。
那么,只要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负完。股东对公司债务在法律上不对公司债务负有责任。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负责任,就是股东对公司未有负完责或者抽逃出资。
在公司增资的时候,如果股东出资不实,那么协助股东的董事、高管有责任。
在股东抽逃出资时,协助股东抽逃出资的董事、高管负有责任。
公司内部股份转让程序
(一)申请材料:
需要准备若干材料保证转让的有序进行。
1、公司合法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注意此申请书要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指定的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并在此复印件上表明委托此人代理的所有事项,权限,和授权时间。
3、由公司股东会议决定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4、由发起此件事情的人,提交一份《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和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
准备好后,交给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理,并作出回复。各地的标准不同,具体还应咨询当地有关部门。
公司内部股份转让也有相关的规定约束。
(二)根据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内部股份可以进行转让。但是有几条规定: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从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之内不可以转让。
2、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可以超过所持股份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3、是国家股份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理,不得擅自转让。
4、除法定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不得为公司的受让人。
5、在规定的“停止过户期”这期间不得转让股份。
6、如果公司对公司内部股份转让程序有自己特殊规定的,是被允许的。
可以通过法定转让形式转让权利。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4、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大股东不能开除小股东。具体如下:
1、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二、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三、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四、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五、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六、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七、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八、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九、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十、违约责任
十一、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十二、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十三、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十四、协议的签署、生效
十五、订立时间、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