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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9人看过2024-01-22

    股份怎么转让给别人

    (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二)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三)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四)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五)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19人看过2024-01-22
    合并公司后,各个股东按照合并前的持股数量,按照合并以后公司股权总额重新计算合并公司的股权份额,合并后公司的股权通过公司组建专业的评估小组对合并后的公司资产进行清算,确定新的注册资金以及并购以后公司未来的发展每个人所做的贡献来设置。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118人看过2024-01-22

    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权,特别是共益权,主要是通过股东会来行使的。股东会作为全体股东共同行使股东权的机关,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是一般有限公司必设的机构。而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出资者,仅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为公司惟一股东,因而不必设股东会。


  • 112人看过2024-01-22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对会计账簿享有查阅的权利,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08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资料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的资料有:

    (一)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三)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10人看过2024-01-22
    股东的义务一般由法律明确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东不必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四)出资填补义务;在以下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出资填补的义务:在公司设立时,如果某股东不是以货币出资,而是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后如其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中评定的价额,则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差额,其他股东应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五)追加出资义务;追加出资,就是股东除了按照各自认缴额出资以外,股东会还可以作出决议,要求股东超过其出资金额再次缴款。追加出资义务在公司章程中属于任意记载事项,即《公司法》并不列举其内容,但一经记载,就应发生效力。

    (六)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擅自抽回出资;

    (七)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

  • 108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 111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大会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解除股东资格,比如股东抽逃出资,经过催告仍然不缴足的。
    因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合意组成,且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24人看过2024-01-22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是最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资本分成均等的股份并由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股票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的转让表现为股票的转让。

    为了规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使股票交易市场走向有序化,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做了必要的限制,即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其中,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并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而不记名股票的转让,则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将该股票权利交付给受让人即发生转让的效力。这就意味着股票的转让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而不得在交易双方之间直接进行。

    《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经理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此外,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必须遵守相应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条件。

  • 106人看过2024-01-22
    大股东是没有权利要求小股东退股的。股权也是一种财产,股东和股东之间是一种合伙关系,股权多的一方不能侵占股权少的一方的利益,但是如果大股东股权比重超过一半,就有权通过强制解散公司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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