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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22

    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禁止股权继承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合法继承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转让股权需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提前解约的赔偿如下: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一个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06人看过2024-01-22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法律有何规定:

    (1)股权转让人可以通过征集股东意见的方式代替股东会的召开;

    (2)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应当规定合理的期限,逾期视为放弃优先权;

    (3)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要求,但可高于甚至多于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4)股东变更记载与登记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生效均无影响,股权变动应当自转让人书面通知公司之日起转移。

    公司法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

    无论何种性质的公司,股东的出资(本文对出资、股权、股份同义使用)均可转让,但因公司的性质不同,法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也宽严有别。本文对有限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不作阐述,重点对股东向非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问题进行论述。

  • 103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5人看过2024-01-22

    根据公司法规定得知,股份公司的注册资金是由各个股东出资进行注册的,一旦注册成功,注册资金是不允许撤回的。对于清算的行为,除非企业经营状况非常差,要准备解散,才可以实行清算程序。想要拿回资金只能通过其他方式拿回。

    1、减少注册资金注销股权:由于注册资金不可以随意撤回,所以只能通过减少注册资金的方式拿回。但这种方式还需要走公司的章程,同时还要经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才可以。由于消耗的时间比较多,而且程序麻烦,不建议采取。

    2、股权转让:这是目前最快速拿回资金的方式,也是最简单的方式,前提是有人愿意出资买下股权。

    这两种方式是目前能拿回股权资金的方法,其中股权转让是最多人选择,也是最容易的办理方式。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按以下程序继承股权:
    第一,公司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对是否同意继承人受让死亡股东的股权作出决议。
    第二,由公司将继承人(股权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入公司股东名册。
    第三,修改公司章程。
    第四,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至此,股权的继承程序完成。
  • 111人看过2024-01-22

    我国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这说明目前我国已明确显名股东的概念,并规定了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而对于“隐名股东”的概念却未做明确规定。

  • 302人看过2024-01-22
    可以。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53人看过2024-01-22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赠与合同有效,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房屋所有权是没有转移的。而且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合同订立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 116人看过2024-01-22
    有犯罪记录的人也可以做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如果超过五年了的,是可以担任高管等,成为股东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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