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5人看过2024-01-22
    代持股东不可以转让股权,擅自转让实际出资人的股权构成侵权及对代持协议的违约。代持股东转让股权属于无权处分的行为,实际出资人可以要求认定该转让行为无效,但是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代持股东作出相应赔偿。
  • 105人看过2024-01-22
    大股东与法人是大股东说了算。大股东是持股百分之五十及以上的股东;或者其持股虽然在百分之五十以下,但能够对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而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所执行和从事的民事活动要符合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
  • 104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依法解散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清算组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3、清算组成员故意拖延清算的。

  • 112人看过2024-01-22
    股东单位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形一般是不需要披露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 109人看过2024-01-22

    出资瑕疵情况下的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如下:

    1、如果存在轻微的出资瑕疵,可认定其股东资格,同时要求瑕疵股东及时补正瑕疵;

    2、如果存在严重的出资瑕疵情形下,即严重影响到了公司的经营,或者对公司造成了重大的损失,造成公司破产的,则在公司解散的同时,可以认定其丧失股东资格。

  • 105人看过2024-01-22
    未如实出资的股东也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出资瑕疵不会使得股东丧失股东权利,但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19人看过2024-01-22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出资期限应当有股东进行约定,若是到期后,仍然没有实缴的,其余的设立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

  • 104人看过2024-01-22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原则上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出资期限应当有股东进行约定,若是到期后,仍然没有实缴的,其余的设立人应当承担连带的责任。如实出资是每个股东应尽的义务。

  • 107人看过2024-01-22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 106人看过2024-01-22

    部分股东不同意公司合并的决议,不同意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回收股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