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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9人看过2024-01-22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六、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七、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 106人看过2024-01-22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需要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或验资报告。

    六、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审计报告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七、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 113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103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107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般观点认为,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 103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 133人看过2024-01-22

    1、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2、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进行变更的,股权即发生变动。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股权变更情况是否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的,对不知股权变更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

  • 105人看过2024-01-22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办理公证。依据《公证法》的规定,合同是可以申请办理公证的,所以股权质押合同也可以办理公证。

    申请办理公证时,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 106人看过2024-01-22
    质押公司股权担保债务的,质押人和质权人要签订质押合同,签订质押合同要办理质押登记,登记后质权设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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