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是现在公司中常设的检查机构人员,主要是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以及其他各类公司事物。与股东又有一定的区别,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之一,享有公司收益的分成等等。监事股东就是股东担任监事的职责。而且监事股东代表的是所有股东的利益,所以监事股东是公司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或者是股份公司,只要按照相应的程序,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是可以通过起诉来撤销监事股东的。
但是一般来说,公司的股东或者监事股东想要退股,第一步应该是法人代表与其他股东协商之后,然后再制定股权的转让方案。然后接下来就会召开股东大会,将股权进行转让出卖。这时还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在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之后就可以退出了。
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不是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可以通过显名股东提起,也可以自己显名后提起,隐名股东显名需要经过股权向外转让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也就是隐名股东,而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实际出资人没有在股东名册中,不能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导致公司股权转让无效的情形有:
1、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条款不能与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抵触的。公司章程的限制性条款不能禁止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这种规定则因违反股权自由转让的基本原则,剥夺了股东的基本权利,应属无效。
2、违反公司法规定,在公司章程没有对股权转让进行规定时,股权转让应适用公司法第72条之规定。如果股东违反其规定转让股权,应被认定为无效。
3、违反特别规定。
一、公司存续下股东退股情形公司存续情况下的股东退出公司可以选择适用转让出资或者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的方式。转让出资(即股权转让)分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1、对内转让指在公司原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只要股东之间就价格、价款交付、股东登记变更等达成协议即可;2、对外转让,指对公司原股东之外的购买者转让。这种转让其一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二为保障转让人的转让权,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部分股份。不购买的视为同意对外转让。其三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除此之外,按照转让数额多少,还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二、公司消灭情况下的股东退股情形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应当终止经营的情形出现。公司在此种情况下应予解散,清算后公司注销;2、股东会决定解散公司。3、公司破产。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法律、法规对这方面的规定主要是两种方式:其一,直接规定停业或关闭。例如,《环境保护法》第39条规定;其二,规定吊销营业执照。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全体董事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公司股东变更不一定需要股东本人到场,但是股东可以提前委托他人;如果是委托他人帮你变更的话,提前到公证处办理委托证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个股东的话,可以直接委托该公司的股东,到时由股东一起办理就可以。股东变更的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
2、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申请破产后,股东仍然是能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其股权的。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仍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能够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申请破产后股东能否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1、确定合格投资者(需履行合格投资者问卷调查、风险揭示、冷静期确认,回访确认程序);
2、工商设立登记完成后,开立银行基本户;
3、开设基金募集账户,并签订《监督协议》;由合格投资者将出资注入募集账户;
4、选择托管机构及外包机构(根据情况具体确定是否选择);由托管机构出具“实际到账证明”;
5、将上述程序涉及的相关文件上传协会管理人系统之产品备案子栏;
6、填写完毕后上传,协会审核通过后,完成私募股权基金备案,就可以对拟投项目进行出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