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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欠债能把股东一并起诉。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运营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原告的起诉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07人看过2024-01-22
    公司欠股东的钱的解决办法是,股东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偿还。如果公司无力偿还或拒绝偿还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作出相应的判决。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的债权是能够转让给股东的,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等。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107人看过2024-01-22

    公司起名核准需要股东签名。名称预先核准的申请人应当是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提交的文件包括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02人看过2024-01-22

    起诉公司,一般不能起诉股东。但如果股东滥用其股东权利和法人的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的权益,或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在起诉公司时,请求将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时,小股东可以派代表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派生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是指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而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形态。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在公司的利益受到公司机关成员的损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追究其责任时,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不受侵害,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股东所享有的诉讼权利来源于公司,并非代表自己而是代表公司以强制行使公司的权利,因而称为派生诉讼(代表诉讼)。股东代表诉讼起诉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利益,胜诉之所得也归公司。

  • 107人看过2024-01-22
    公司亏损时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形下需要承担:1、股东滥用权利损害公司的,应当承担责任;2、公司的控股股东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责任。因此公司亏损时股东在一定条件下需要承担。
  • 112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可以持有自己的股份,但是只能是在法定情况下,比如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以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等。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只要其没有到法人资格消失的时候,股东就应享受其相关的权利。所以只要公司并没有完成解散程序,公司法人资格仍然存续着股权转让就能履行,公司解散就如公司成立一样,属于公司法人资格寿命的正常过程。很多人认为,公司解散启动后就冻结了公司的一切活动,公司解散启动后股权转让也停止,处于坐等解散的状态。其实不然,公司只要其没有到法人资格消失的时候,股东就应享受其相关的权利。
  • 105人看过2024-01-22

    公司监事并不必须是股东,因为监事有可能是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由职工选举产生。监事职权有对于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行为进行监督以及检查公司财务等。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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