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所以,股权转让所得并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接受赠与的股权要承担公司的债务吗
如果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要承担责任。如果受让的股份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那么承担责任也是公司承担责任,与股东个人没有关系。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法律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
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
这里提醒您,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
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股权投资内部收益率怎么算
股权投资内部收益率计算公式如下:
FIRR——财务内部收益率;
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CI-CO)t——第t期的净现金流量
n——项目计算期
1、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质押登记,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提交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质押合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符合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登记通知书。
股东把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可以吗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所以股东是不能将股权质押给公司的。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的处理:
1、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纠纷、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要是能协商处理的最好协商处理。
2、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
3、到法院起诉,股东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股东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通过合法方式继受公司股权。
变更股权印花税交多少钱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什么税
(一)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如股权转让方是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企业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有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
股权质押的生效条件有哪些
(一)股权需具有可转让性
某种财产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具备一个最基本的要件:可转让性。股权是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规则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转让性的权利。正是由于兼备财产性和可转让性,股权才可以作为一种适格的质押物。因此,在判断某公司股权是否可以质押时,我们首先要看其是否可以依法转让。
(二)必须签定书面股权质押合同
(三)必须办理出质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四)禁止预设流质条款
在股权质押合同中预设流质条款,是指质权人和出质人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债权未实现时,出质的股权自动转让给质权人。由于质物的价值有时会大于被担保的债权,因此如果允许流质,很有可能会造成质权人乘出质人之危而侵害出质人合法利益的结果。为了维护出质人的应有权益,各国法律均有关于禁止流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