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可继承股权,可凭死亡证明、公证继承文书或者法律文书申请变更。变更股东的办理程序如下:
①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②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③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可以。公司股东可以用持有该公司的股权替该公司的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很多上市公司就是通过股权质押提供担保在银行贷款。不过,若不是上市公司的股权,可能性就小多了。股东可以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包括股东的连带责任保证,或者股回东以股权质押担保,或者提供股东名下的房产、土地等答提供抵押担保。
可以。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合法的,公司作为法人主体,其本身并没有任何财产。其所有财产的形成都是由股东向公司投资形成的。在股东将全部注册资本都缴纳完毕后,可以向公司借出款项。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2、企业减资是和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相同的,需要首先在工商局进项企业注册资本的变更,之后企业依照公司章程的约定,退回股东投入的实收资本的数额,企业若是只是减资,而没有分红等其他业务的时候,是不需要进行交税的,其分录为,借:实收资本--某某股东,贷:银行存款。
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增资扩股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要在银行单据“款项来源/用途/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则要根据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需要是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4、注册资本要是为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那么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最多可占到注册资金的70%);
5、以无形资产或实物出资的须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且在投资后公司成立之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7、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8、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工业产权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9、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企业破产时,就意味着企业的资产是不能抵偿债务的,所以企业申请破产保护时,企业股东一般是没有什么权益的,有时甚至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