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继承该怎么办理
1、公司规章制度认可当自然人死亡时,其在本公司合法持有的股权可以继承。也就是说,要继承股权,首先要由公司的其他股东一致认可。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手续,到工商行政部门填写股权变更申请书,将被继承人的姓名改为继承人的姓名。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遗嘱或者是两者的亲属关系证明,还有股东大会关于该变更申请的认可书。
3、修改公司的规章制度。
股权赠与的流程是怎样的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赠与能否撤销
股权的赠与在满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予以撤销。
股权赠与的撤销应当适用《民法典》有关赠与合同的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可见股权的赠与在未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记载于有关公司登记文件以及其赠与协议未进行公证的,股权赠与可以撤销。
一、能把股东一并起诉。
二、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与公司运营存在较强的关联性,原告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1、可通过查账的方法进行认定,如果公司的资产与股东的资产无法分清,可以认为存在股东资产和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3、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优先股和普通股还是有一些本质的区别,主要体现如下:
1.不同的收益:
优先股会事先约定股息分配比例,这一规定跟债券有点类似,也就是公司经营怎么样,利润都会按照约定的这个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普通股的收益还是要看公司的经营状况怎么样,如果经营得不错,它就会分配更多的股息,而如果经营不善,则分配就会少或者没有。
2.不同的权利:
优先股和普通股的权利不一样,前者通常无权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也没有发言权和投票权,但后者有权参与公司的管理决策。
3.资产分配方面的顺序不同:
当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股更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该类股东可以优先分配公司剩余资产,其清算顺序在普通股的股东前面。
4.不同的退出情况:
优先股和普通股退出的方式不同,首先前者是不能撤回,但可以通过赎回条款卖回去给公司。但后者则是无法退股变现的,基本上只能在二级上市场卖出变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