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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3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29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和原始凭证,股东申请查阅时应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除非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否则不能拒绝股东的查阅权。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股东,即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投资人,股东作为出资者按佢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中的东,原意指“主人”(东家),股东,即持股的主人,简单理解就是“老板”。

  • 126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是: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职权是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110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17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死亡后其股权怎么继承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按照这一规定,自然人股东去世后,其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成为股东还要看公司章程时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对股权继承权的例外性规定,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资合性和人合性的同时存在。股东间良好的信赖关系,不仅是公司不可或缺的信用基础,也是公司得以良性运营的基础。如果某个股东的继承人能力不足或人品有问题,势必难以与其他股东建立良好的信赖关系,也必将严重影响股东之间的合作和公司的运行发展。

  • 119人看过2024-01-24
    1、知情权。

    2、依法行使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的权利。

    3、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利。

    4、行使优先购买权。

    5、依法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权利。

    6、以自己的名义维护公司和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7、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和要求清算的权利。

  • 141人看过2024-01-24

    1、增加票面价值

    增加票面价值,是指公司在不改变原有股份总数的情况下增加每股金额。譬如,法定公积金,应分配股利留存,以及股东新缴纳的股款,均可记入每股份中,从而使其票面价值增加。

    2、增加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资本,可以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加出资,也可以邀请原有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出资。如果是原有股东认购出资,可以另外缴纳股款,也可以将资本公积金或者应分配股利留存转换为出资。

    3、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可以采取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股票是指公司为了扩大资本需求而发行新的股份。发行股份既可以向社会公众募集,也可以由原有股东认购。通常情况下,公司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

    4、债转股

    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份数额还可以采取将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股份的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如果将该种债券转换成为公司股份,则该负债消灭,公司股本增加。

  • 110人看过2024-01-24

    股东不可以罢免法定代表人,只有股东会或者是董事会作出决议,才能罢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可以由总经理、董事担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11人看过2024-01-24

    1、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清算过程需要在清算组成立后的10日内通知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263人看过2024-01-24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主要有主体范围和是否一定拥有股份这两方面的区别。

    (一)定义阐述

    1、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二)主要区别

    1、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

    2、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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