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一般不属于违法,但是没有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一般属于无效,需要有证据证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二、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三、公司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也可以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为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股东会决议及其他登记材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予以相关抵押物登记手续。
本次会议由x提议召开,执行董事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x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x人,实际到会股东x,代表x表决权。由执行董事主持,一致同意决议如下:
1、增加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
2、修改公司章程第第x章第x条内容为:xxxx(即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条款)
3、公司于本决议作出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如涉及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先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公司将于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
二0 xx年x月x日
二、企业经营范围变更的流程
企业经营范围变更如下: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审批机关单独批准分公司经营许可经营项目的,公司可以凭分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的批准文件、证件申请增加相应经营范围,但应当在申请增加的经营范围后标注“(限XX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股东要求解散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条件的限制,只有持有公司全体股东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才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2、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定理由是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3、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被告是公司,其他股东被列为第三人,当然公司其他股东或相关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作为共同原告参与解散公司诉讼。
新《公司法》将出资方式分为货币出资和非货币(现物)出资两种方式。
(一)货币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二)非货币(现物)出资对于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我国新《公司法》未作明确规定,但从《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可推出非货币(现物)出资的比例可以不超过百分之七十。
1、实物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我国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
2、知识产权按照《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的知识产权内容包括:“1版权及相关权利2商标3地理标志4工业设计5专利6集成电路的外观设计(布图)7对未公开信息的保护8在契约性许可中对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可见,知识产权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而且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涵盖范围必将日益扩大。对于股东出资的知识产权应当依法评估作价。
3、土地使用权我国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可以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股权继承办理程序
(一)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有法定继承权。
(二)继承公证除了提交一般财产继承的材料外,由于股权继承的特殊性,还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出资证明;
2、股东名册;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公司章程;
5、公司资产的评估报告;
(三)到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
1、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董事长、执行董事肯定是股东,但经理却不一定是股东。因为经理通常是由董事会聘任的,也有董事担任经理的。所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必须为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