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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24

    股权收购债权债务处理方法

    1、进行债权债务及担保的申报公告。这样可以使并购目标公司的隐形债务及担保浮出水面,从而帮助收购方了解全面的债权债务情况。

    2、在收购前必须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调查内容应包括:目标企业的概况、经营业务、股权结构、企业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债权债务;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及其他法律程序等相关方面(包括潜在的)。

    3、谨慎制定转让协议条款。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应企业债权债务(包括任何的欠款、债务、担保、罚款、责任等)的处理,均由转让方承诺负责清偿和解决,保证收购方不会因此受到任何追索,否则,转让方将承担严重的违约责任。

    4、在资产并购中,需要保障所收购资产没有附带的任何债务、担保等权利负担。对于完全依附于资产本身债务,必须由转让方在转让前解决,否则应当拒绝收购。相关资产在数量、质量、性能、安全、知识产权甚至环保等方面均符合约定要求,不存在隐瞒任何不利于收购方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情形。

    5、设定保证的风险控制。要求转让方以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抵押、质押或者提供具有代为偿还能力的第三方担保。在转让方没有偿债能力后,可以行使担保权。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注意审查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或是担保人的主体资格,设定健全的单板程序,适当运用反担保,并且注意运用保证责任的免责条款。

  • 107人看过2024-01-24

    具体要看公司经营而定。

    1、只要在上市公司宣布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仍然持有股票,就可以得到分红。一般都是说的年终分红,分红也可以按月。

    2、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

    3、员工股权确认的方式。如果企业采用了员工持股的制度,给予员工实际或者虚拟的股份,作为员工应该关注以下的一些程序,只有履行了这些程序员工的利益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1)签订明确的《股权授予协议》,明确授予的股票数量、价格、获授股权的性质和权利、企业和员工各自的权利义务、股权退出等核心条款;

    (2)如果是真实的股权,则在股权获得的同时应该得到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和股权证书,并在企业的股票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3)及时的进行企业股东的工商登记和变更。

  • 106人看过2024-01-24

    1、股东知情权诉讼;

    2、股东表决权诉讼;

    3、股东的股利分配请求权诉讼;

    4、公司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诉讼;

    5、股东要求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诉讼;

    6、股东或者董事、监事请求确认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无效的诉讼;

    7、股东或者监事请求撤销公司决议的诉讼;

    8、异议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诉讼。

  • 109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没有权力冻结公司账户,法院可以冻结公司账户。

    企业账户在有人起诉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下就可以冻结该账户。有公司或个人起诉公司并且提起诉讼保全,则法院不会通知公司而直接保全,如果有异议的,应在法定时间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 104人看过2024-01-24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 106人看过2024-01-24

    1、股东如果及时缴纳出资的,是可以免于承担连带责任的,仅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06人看过2024-01-24

    股权赠与如何确认

    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去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 109人看过2024-01-24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
    1、知情质询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3、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
    5、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提议召集权。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 106人看过2024-01-24
    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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