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4、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12、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股东有下列权限: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
5、退股权。
6、知情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发起人,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股本总额为公司股票面值与股份总数的乘积。同时还规定,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最低限额需要高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在发起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发行的全部股份;在募集设立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数的35%。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组成。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由5~19人组成。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股权转让的程序: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同“设立登记”);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也可以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2、特征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
股份合作制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3、企业类型不同
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
公司股权转让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转让,原股东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务不再承担付还义务。但如果原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时隐瞒公司债务,损害受让股东的利益,应当对受让股东承担买卖合同的遐疵担保责任。公司有股权发生转让,同时公司对外享有债权的情况相对容易处理。
1、股权对内转让的情形
这种情况下,外部债务人的偿还义务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股权转让人不再享有分配的权利。此时,转让人在转让股权时,放弃了相应比例的收益权,而受让人则依法取得了这部分收益权。
2、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
与上述情况不同,股权对外发生转让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股权受让人是第三人,情况则与上述情况相同;而如果股权受让人同时又是外部债务人,就需要分情况讨论:
(1)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全部股权,即公司整体转让给了该债务人,则债权债务混同;
(2)外部债务人获得公司部分股权,原来的外部债权债务关系很可能就变成了现在的内部关联交易关系。
一、会前
1、会议筹备
2、确定召开股东大会。
3、会务组织。
4、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
5、准备会议资料。
6、会议通知。
7、会前检视。
二、会中:审议及决议
1、律师见证。
2、审议及表决。
3、会议记录及签字。
4、会议决议及签字。
三、会后:善后,开启新的循环。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股权转让协议必须明确:
(1)如何转让
(2)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3、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交割单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及交割合同;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