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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人看过2024-01-24

    股权质押的条件

    1、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2)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2、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出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 128人看过2024-01-24

    一、清算: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二、注销登记申请:公司清算完成后便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清算后、注销前公司需要出具和准备如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118人看过2024-01-24

    股东资格丧失途径有:

    (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

    (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

    (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

  • 124人看过2024-01-24

    1、法定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占用公司资产。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成立同业竞争公司。

    3、公司固定资产出资不明致其出售所得归属产生争议。

    4、公司股东之间达成保证固定回报协议被诉侵害公司财产。

    5、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当损害公司利益。

  • 140人看过2024-01-24
    挂名股东如想安全退出,可以通过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的方式。
  • 134人看过2024-01-24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基于约定进行股权回购后股权如何处理,根据工商总局对于《公司法》74条法定回购条款的规定,收购股权应依法办理减资变更登记。

    股权回购后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减资工商变更手续。根据司法判例,公司名义上进行减资,但未履行减资法定程序的,视为抽逃出资性质。

  • 126人看过2024-01-24
    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120人看过2024-01-24

    股东虚假出资的认定主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的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项款项进行经营;

    5、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您单位可以在拿出股东出资虚假的初步证据后,以股东为被告,要求股东对虚假出资进行举证,对欠您单位的债务承担举证责任。

  • 131人看过2024-01-24

    在母公司破产时,如母公司怠于行使对子公司的股东权利,对其在子公司的出资不做处理,会使破产财产数额减少,影响母公司依法清偿债务,损害各债权人合法权利,同时也不利于破产工作的完善。

    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关系,在母公司破产时必然因母公司破产财产的界定而牵扯到子公司,只有正确处理了子公司才会妥善解决母公司的破产问题。

    其实还有一些可能性。如,母公司的债权人直接受让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受偿。如母公司的清偿债权人后仍有剩余财产,该剩余财产恰恰为母公司持有的子公司的股权的,则母公司的股东也可分享这部分股权,成为子公司新的股东。

    这些可能性,还可以适用于参股公司的解散或破产,只是参股公司是不可能控制其投资的公司的股东会而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其投资的公司的,除非其他股东也同意解散其投资的公司,而通过股东会决议。

  • 114人看过2024-01-2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如何转让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按照下述原则进行: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五、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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