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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4
    (一)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会被列入黑名单,不能够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或负责人。
    (二)公司不按法律流程完成注销,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加大公司涉税风险。
    (三)公司不注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法办理护照、移民,会被阻止出境,并且无法购买飞机票和高铁票,无法在高档场所消费。
    (四)公司不注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子女报考公务员会受限,而且不能办理贷款买房等。
    (五)公司进入工商信用网黑名单、法人、股东、监事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受到限制。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能注册新公司、其已有的另外的公司融资等会受限。
  • 123人看过2024-01-24

    损害股东权益之诉立案后开庭的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损害股东利益之诉立案之后开庭的时间不是程序法强行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起诉的时间等相关因素自行安排。但人民法院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开庭前三天通知确切的开庭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112人看过2024-01-24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主要权利:
    1、知情质询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
    3、选举权。股东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
    5、优先权。股东在公司新增资本或发行新股时在同等条件下有认缴优先权,有限公司股东还享有对其他股东转让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6、提议召集权。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 107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有权利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 133人看过2024-01-24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17人看过2024-01-24
    按照个人所得的20%。股份制企业在分配股息、红利时,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应按利息、股息、红利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个人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取得的分红,属于“股息、红利所得”,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持有非上市居民企业股权取得的分红,属于免税收入。
  • 135人看过2024-01-24

    1、股权转让

    应该说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其他股东如果不同意转让给别人,就需要自己购买,所以,只要有人肯作为受让方,股权转让在法律上就没有障碍。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

    3、要求公司回购

    4、解散公司

    公司解散的情形分几种,依据公司法,有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解散、被责令关闭而解散。因而,一般通过解散而退出应该采用股东会决议的方式来解散公司,也就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足够表决权的股东支持解散公司的提议,公司一经解散,那么公司所有股东也就全部退出了。是最为干净利索的一种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5、破产清算退出

  • 113人看过2024-01-24

    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都有可能是聘任的,所以不是股东。若是股东,则与公司是利益共同体,会更加以公司利益为先。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09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死亡股权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公司章程中并无禁止性规定,自然就可以继承股份,同时继承被继承人作为股东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当公司章程没有例外规定但是继承人不愿意继承或者是具有法律禁止,在此种情形下死亡股东的股权可以由其他股东受让,也可以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该受让的程序应当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即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要是没有股东愿意受让,也没有第三方愿意收购,则只能通过法定的程序在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减资来处理了。

  • 104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应该以其出资额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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