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资是不需要交税的。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设立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由1—2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
(一)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2、持续经营3年以上,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5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3、以自有资金出资且来源真实合法;
4、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二)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由单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由2个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持股比例原则上各不低于20%;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发起组建的,应当持有适当比例的股权。
三、主发起人以外的一般发起人应当具有一定的行业背景、持续的出资能力以及风险承受能力,原则上出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且持股比例不低于1%。
四、已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其股东资格适用于本规定。
第七十一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五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七十六条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主持人:xxx
出席会议股东:xxxxxxxxxx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xxx有限公司于x年x月x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x年x月x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x人,代表公司股东x%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一)同意公司注销。
(二)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xxxxxxxxx……,xxx为清算组组长。
(三)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x年x月x日
公司无权撤销股东会决议。只有人民法院可以宣告撤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做出了一个无效或者是可撤销的决议,根据这个决议已经进行了变更登记,后法院宣告该决议被撤销。此时可以撤销已经登记的内容。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公司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1、由公司所持有股份的人员开会决定提出将要申请破产的决定;
2、在申请破产的十五天以里要将清算人员组织好、从而进行有关清点;
3、清算组要在组织完成开始工作的十天里告知债权人,而且要在六十天里要在报纸上进行公开告知。债权人如果收到了告知事项的,应该在收到通知的时候开始三十天里,或者是并没有收到通知的,在清算组登报公告的时候开始四十五天里,要对清算组将自身债权申报。
4、清算组在梳理清楚公司所有财产,将这些资产进行分类编纂成为用来还清债务的和显示剩余财产的文件后,要提出清算方式,而且要通报到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让这些组织知道并认证。
公司的财产是用来承担清算组的工作报酬、在公司上班的人的薪酬和五险一金的缴纳,还有因为申请破产而对员工要做出的赔偿金、应该上缴的税款所要支出的的费用。在解决完上述所有问题后所剩下的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占比的支付给所有股东。在清算所持续的时间里,公司虽然属于存续状态。但仍然不可以进行除清算外的所有工作。公司财产在做完所有偿还前,是不能给股东的。
5、清算组在经过整理计算出公司所有财产并将这些资产进行分类,编纂成为用来还清债务的和显示剩余财产的文件后发现这些资金并不能够承担得起来所有负债,这时候就要去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当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确定其已经破产以后,清算组的任务应该交由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完毕时,清算组要提交上来所有的相关文件记录,向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提交进行确认,还要同时给到公司所登记的相关单位,申请注销公司,经记录、公告公司停止。
1、公司变更股东要交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所交个人所得税。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
2、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购买股权的人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3、出售股权的人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