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是:
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商标权的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1、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
2、销售侵犯商标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反向假冒行为。即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注意必须是又将商品投入市场,若不投入市场而是自己使用的,不构成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判断一个行为是否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如下: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构成商标侵权: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按照法律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申请文件,具体包括:
(1)《商标注册申清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5份;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5份、黑白墨稿一份。
(3)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4)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还必须提供肖像权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5)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还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和使用管理规则等。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不齐备,如以某画家的一副作品为蓝本设计成商标图样,在以泫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文件中未包括该画家的许可证明;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如申请人在—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中申报的指定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超出《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定的一类商品或者服务的范围,商标局对申请人的注册申请不予受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通知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