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式审查
1、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
2、申请人地址是否正确、准确;
3、申请人名义、章戳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4、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是否填写得具体、规范,分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其经营范围;
二、实质审查
1、商标是否符合法定的构成要素;
2、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3、是否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例。
一、实质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的构成要素等是否符合商标法及其条例规定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从而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
二、实质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具备法定构成要素的规定;
2、申请注册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侵犯他人的在先权利;
3、申请注册商标是否违反了关于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注册的标志的规定;
4、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禁止翻译、摹仿、复制他人驰名商标的规定;
5、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违反关于禁止虚假地理标志的规定;
6、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上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一、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二、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三、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一、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二、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三、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四、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五、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商标许可备案生效的要求是: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