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商标注册证》注意事项:
1、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由商标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
2、介绍信中的公章名称必须与《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中注册人的名称完全一致。
3、商标注册人领取《商标注册证》时,如注册人的名称发生变更,应提交发照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领取《商标注册证》的,其副本必须是经发证机关年检过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准备资料——提交申请——受理——审查——下发版权证。
1、作品登记表(一式两份);
2、作品登记申请书;
3、版权代理委托书;
4、权利保证书;
5、作品创作说明书;
6、法人作品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A4)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4)。对于非法人单位,只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A4);
7、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或协议书)。
1、商标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
所谓违法性,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了他人商标权保护范围和保护期限内的注册商标专有使用权。
2、商标侵权应有损害事实发生
商标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因此侵犯商标专用权所造成的损害既可能是物质损害,也可能是无形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应有因果关系
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因果关系(即直接侵权),还包括了间接因果关系(即间接侵权)。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情况,这种划分更多的是学理上的分类。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的规定如下:
(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以及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2)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专利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
1、违约责任:按双方签定的保密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一方即违约人如果实行了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但并未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仍需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2、侵权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以其所遭受的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应以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获得的利润为赔偿额;
3、刑事责任: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5类主要是销售服务业(商业经营和商业管理),商标是用在门头店牌上,以后开店就可以直接在店招牌上使用,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如果只注册了产品的商品,但没有申请35类的商标,以后想开店面,虽能可以在店招上使用,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有人抢注了35类商标,那么店招是要换掉的,因为侵权了。
注册的产品商标只能用在核定使用的产品或包装上,跨类或跨行业是不受保护的。
如果是有实体店,那么还是建议把35类也申请注册,预防以后产品经营好了,被人抢注。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自己只注册的35类商标的话,这种是不可以的,这个35类的装标主要适用于销售服务行业,如果自己所从事的商标并不是这样子的话,就必须要申请对应的商标才可以。
商标已经到期了还能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即商标无效。
(1)商标到期如果不超过六个月,可以在六个月宽展期提交续展申请,但要支付延迟费。商标如果到期超过六个月宽展期,建议立即将原商标重新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
(3)商标注册号应按照《商标注册证》填写,一份申请补发一件《商标注册证》。
著作权限制,是指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对某部作品享有充分权利的同时,在作品的利用方面对社会必须履行一些义务。包括著作权的“合理使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使用、著作权的强制许可使用。
1、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2、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依著作权法的规定,使用者在利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向其支付报酬,并尊重著作权人其他权利的制度。
商标实质审查,商标注册主管机关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审查内容:
拒绝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的审查,即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违反禁用条款、是否具有显著特征;
拒绝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的审查,即审查申请的商标与在先权利是否的冲突,故也称新颖性审查。
是指行政机关不仅要对申请材料的要件是否具备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对于申请的实质审查,有的可以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即通过申请材料的陈述了解有关情况,进行审查,但有的实质审查还需要进行实地核查,才能确认真实情况。
对于情况复杂的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采取极为慎重的态度,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情况复杂的或者重大的行政许可,一般是指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的重大利益,对于这类行政许可,除适用一般审查程序,给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以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应当按照听证程序举行听证。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对于审查过程中的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从行政程序上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