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3、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2、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3、为补偿新药上市审评审批占用的时间,对在中国获得上市许可的新药相关发明专利,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补偿期限不超过五年,新药批准上市后总有效专利权期限不超过十四年。
在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类型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它又分为产品发明和技术方案的方法发明。产品发明是指一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发明,即用物品来表现其发明,例如机器、设备、仪器、用品等。方法发明是指发明人提供的技术解决方案是针对某种物质以一定的作用、使其发生新的技术效果的一种发明。方法发明是通过操作方式、工艺过程的形式来表现其技术方案的。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和方法以及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不在此保护之列。由于实用新型专利及申请具有无需进行实质审查、审批周期短、收费低的特点,使该类型专利的申请量占总专利申请量的2/3。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即产品的样式。它也包括单纯平面图案为特征的设计。
1、赔偿数额,依据被侵害的经营者所遭受的损失来定,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
2、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3、如果是工商机构查处并处罚的,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只是被侵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的话,一般不会有这个处罚。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注册资本
2024年最新公司法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公司名称
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最少五个公司名称,以提高效率。
5、经营范围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可以将要做的或以后可能要做的业务写进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一般在80个字以内,特殊情况除外。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6、合同只要有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反合同约定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7、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标的采用何种物质载体(如图纸、文件资料、磁盘等)。
9、合同双方应对近期颁布的本行业最新法规和最新国家政策进行调研,对签订合同做指导。
10、当事人应当约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根据违反合同约定情节轻重,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方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11、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转让人提交专利技术的时间。
12、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与合同履行期相关。
13、在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要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
14、当事人应当约定专利技术达到上述指标的依据及评价办法,如是以行业标准、专家鉴定还是其他方式做依据和评价标准。
15、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履行的地点或可确定履行地点的可操作性办法。
16、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验收所采取的具体标准、指标、参数、数据等或是应达到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17、当约定了违反合同约定金时,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超过违反合同约定金时应如何计算:是以违反合同约定金视作损失赔偿金额,不另外计算损失赔偿;还是仍需补偿违反合同约定金不足部分。
18、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还应写明双方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19、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必须在两年之内主张权利,在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催告函予以催告,并保留催告证据。
20、合同中不但要约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也要约定后续技术的鉴定机关和鉴定程序。双方当事人对由专门的技术鉴定中心进行技术鉴定,还是由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咨询应该达成一致,并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1、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应该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22、许可方为专利权人与其他非专利权人时,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经专利权人和其他非专利权人一致同意方可解除。
23、根据专利技术的载体不同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何种交付方式转让,是通过运输、快递、传真、邮件等。
24、合同当事人应认识到,附条件合同只有在条件达到时,合同方为生效。
25、合同一方在因第三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能无法履行时,因积极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26、合同中应明确记载专利申请日、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等专利相关信息。
27、当事人应该按照互利原则,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使用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办法。具体为:双方对各自的技术改进成果都及时免费提供给对方或归一方所有或其他分享办法。
28、当事人对改进作出了贡献,应保存证据证明己方对改进作出了贡献。
29、验收注意事项
①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验收地点,如在许可方的工作地或者在被许可方所在地。
②无论合同中约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验收,都应当同时约定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及文件,一式两份,双方各自保存。
③合同双方应约定验收期限。许可方交付专利技术后,被许可方应在验收后的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对方验收结果。
④双方在初验不合格产生争议后应当积极寻找解决途径而不能消极等待。合同中应约定合同标的初次验收不合格后,再通过几次验收考核确定系何方责任以及验收费用如何分担。
30、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技术合同总的成交金额。
31、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①双方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若一方组织解散,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在合同订立时一方正处于解散的变动期内且能预见其权利义务的继受者,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继受者名称。同时须约定一方发生组织解散情形应及时告知相对方及违反此告知义务的责任。
②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注意相对方主体变更情况,若有变更解散情形的,应注意哪个法人或组织继受其权利义务,并应收集相关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32、签字盖章:双方均应签署清楚无误的签名,当事方是单位的还应加盖公章。
3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当专利权被撤销和被宣告无效后应如何处理,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34、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不可抗力的范围、遭遇不可抗力后的通知办法和证明方法、双方可否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可否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履行问题要求赔偿、在何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等。
35、合同签订后双方住所地发生变化应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
36、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并存于一份协议中时,应对专利实施费和劳动报酬这两部分各自所占的比例明确约定。
37、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并保留证据。
38、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显失公平而可撤销,可撤销期间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当事人必须在一年之内主张权利。
39、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用户已安装的专利设备发现质量瑕疵时,瑕疵的确定及责任承担的方式。
40、争议的解决方式
①当事人可约定选择协商、调解、仲裁、诉讼4种解决方式中的一种。
②如约定诉讼,只能约定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合同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且只能约定其中一个法院管辖。如果约定不明确、选择两个以上法院管辖、或约定上述5个法院以外的法院,或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这样解决争议的条款是无效的。
③如约定仲裁,应当明确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事项。
41、双方委托律师或他人代为处理合同事宜时,不应赋予其过大的权利,代为调查证据,代为出庭,自行和解,接受调解,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提起上诉,申请撤诉,申请执行,代为签署有关文书,转委托权等事项不能全部交由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处理,防止代理人与对方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42、双方应对各自内部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禁止无权人员滥用单位公章、签字等与对方履行各项合同事宜,尤其不能作出不符合合同内容和己方利益的意思表示。
43、所谓限制性条款即在合同中约定转让人或者受让人实施专利或者使用专利技术范围的条款。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双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合同的性质从而约定双方使用该技术的范围与程度。如:分售许可合同,受让人有权再转让技术;而独占许可合同中转让人不但不能再转让,甚至在一定范围内也不得再使用该技术。
4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订立后,应当自合同生效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45、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提交有关资料的清单、份数,以备查验。
46、双方发生争议后,需要对专利技术进行鉴定时,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商定的机构进行验证,单方送检应经过另一方确认检验效力。
47、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写明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为本合同附件。并于合同签订后,妥善保管合同书以及主合同、相关凭据、有关会计资料等合同附件。
48、合同双方应正确区分单位与单位负责人的关系,应明确认识到单位负责人不能以其个人名义代表单位。
49、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局部性改进与实质性改进的标准、二者的区别。
50、合同尾部注意事项
①双方应在合同尾部标明清楚无误的签约时间。
②应在合同中写明本合同一式几份,几方持有。
51、不可抗力
①一方发生不可抗力时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
②一方发生不可抗力后依约及时向对方告知、证明时应保存履行证据。
52、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一方发生分立情形,其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者:若当事人一方在签订合同时正处于公司分立的变动期内且相对方能预见其变动后分立的组织,则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分立后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是由分立后的组织共同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还是由其中一个组织承担;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一方是否会有分立可能,为避免纠纷发生,也可在合同中约定若一方分立其合同权利义务承担的分配原则。
53、双方应正确约束各自内部人员,预防员工被对方收买后作出不利于己方的行为,并且,不能用不正当手段收买对方人员妄图逃避履行合同义务。
54、注意保密事项。
①保密责任: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双方对专利技术都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泄漏,否则承担相应责任。但合同采取普通许可使用方式转让的,则让与方将专利技术许可给他人不属于违反保密义务。
②保密对象: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对象,应该对保密对象加以细化,以例举的方式列出,还应约定特定情况下的一些例外事项。
③保密范围:合同双方应明确约定保密范围,应约定在那些地域、行业范围内保密,以及为了某些需要所应约定的一些例外事项。
④合同双方应严格限制知悉商业秘密的人员范围,以列举或其他方式具体约定。
⑤保密方法:当事人应明确约定采取哪些具体的方法、措施实施保密行为。
⑥保密期限: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对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具体保密期限,不能只是有个概数而未明确具体的时间段、时间点。
⑦保密条款的独立性: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⑧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等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而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1)按照商品分类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凡一类的一种商品或本类数种商品,都可以作为一个商标提出申请,填报一份申请书,交纳一份注册费;凡两种以上的商品不属于一类,则按类分别申请,并按份交纳申请书和注册费;凡申请的商品在分类表中没有商品名称的,根据类似商品填写类别;如申请的商品在分类表中没有列举的,可以暂不填写类别,但申请人一定要填清商品的主要原料、性质、用途等,以便商标局审定。
(2)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的书式填写申请书。
须用钢笔或毛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字体应整洁规范。规定的项目必须逐一填全,如商标名称,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用途、主要原料、技术标准,申请人名称或姓名、地址、营业执照号等,然后加盖单位或个人印记,由负责人或申请人签字。
(3)在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同时报送商标图样10张。
如果商标指定颜色的,应当交送着色图样的商标黑白墨稿1张。商标图样必须采用光洁耐用的纸张印刷,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硬质的、塑料的以及其他不能粘贴的,则用纸张印制或绘制的图样或照片代替。
(4)提交其他书件。
申请药品商标注册的,应当附送卫生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批准生产药品的证明文件。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注册的,应交送批准生产或经销的文件。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许可才能生产的商品(如低压电器、机床电器等),如申请注册商标的,必须提交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让。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交送代理人委托书,此外,按工作需要或对等原则要求,有时还应提交国籍证明、本国注册证明、互惠协议证件、商品单等。
(5)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交纳申请费、注册费。
上述各种书件和费用,应当在申请时一次齐备,否则不予受理。申请手续不完备的,予以退回,由申请人补充修改,并且不保留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