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专利权人主要有以下三项权利:
第一、独占权。
独占权是专利权人最重要的权利,意思是该项专利只能由该专利权人来支配、使用、处置,独占该专利,其他人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组织,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允许,擅自使用该项专利,制造、销售专利产品的,都属于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许可权。
许可权实际也是基于独占权而产生的权利,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专利。我们可以将其简单理解为一种租借关系,专利权人将专利租给他人使用,使用人支付专利使用费。
第三、转让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一般我们见到的专利转让,都可以理解为专利的“买卖”,当然转让并不仅是买卖这一种方式,它还可以是无偿的赠与,也可以是抵押等。另外,专利是可以依法继承的,这也是转让的一种方式。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在合同有效期内,专利要被终止的,让与人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让与人应当赔偿由此给受让人造成的损失。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一步:寻找专利转让的途径。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最基本的一个环节,而且也非常容易实现。宣召专利转让的方法其实有很多,例如可以在专利网站上进行转让,也可以委托专利中介机构,甚至还可以自己寻找相关的企业等方式。
第二步: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关键一步。只有专利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取得一致的意见之后才能有效地开展之后的转让相关工作。在转让合同中,对于双方的利益都应该有明确地文字内容。
第三步:双方准备好专利转让需要的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应该严格地按照规定的形式进行填写,这样就可以缩短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文件的时间,加快审核的速度。
第四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将相关的文件递交给专利局。
这是专利转让流程中重要的一个部分。因为只有专利局审核通过后才能让专利转让具有法律依据。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会在其中发挥重要的作用,选择适当的专利代理机构也是这个过程中也是不容忽视的一个细节。
第五步:等待专利转让结果。
当专利局审查后,会对审查结果做出通知。如果审核通过的话,专利局一般会在2到6个月内发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并且可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库中查询到相关的变更结果。
专利权属一般应当归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但如果专利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利用单位物质、技术条件而创造的,专利权应当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1、职务发明创造的,应当属于单位;
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应当属于该发明人或设计人;
3、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应当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1、可以。
2、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是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专权人如果不能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拍卖专利权人的专利清偿债务。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是具有专属性的,由专利权人拥有,所以是不能共享的,但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给其他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权是具有专属性的,由专利权人拥有,所以是不能共享的,但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转让给其他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维持专利的有效性,即需要每年缴纳专利费。
虽然法律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但并不意味着只要申请成功,在这个期限内,该专利权就受到保护。专利权的保护是需要通过逐年缴纳年费的方式来维持的,如果专利权人不缴纳年费,那么就会导致专利权终止,这个专利权将不再受法律保护,不再具有排他性,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专利权是有期限的,比如发明专利权,它的期限就是二十年,在这二十年里,除了该专利的拥有者,也就是专利权人,其他人是无权使用该专利的,一旦擅自使用,即构成侵权,或将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终止后收到专利管理部门通知的,专利权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申请恢复。
依据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终止后收到专利管理部门通知的,专利权人可以自收到通知两个月内申请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