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转让有时效性。
1、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
2、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企业符合条件的非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商标转让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是具有很大的商业价值的,如果商标注册后,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注册商标是可以转让的,转让需要一定费用,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知识产权局。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是不是转让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双方协商而定,出让人可以只转让使用权而不转让所有权。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2.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3.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4.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知识产权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规定期限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提交哪些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2、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3、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4、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5、如果委托专业机构申请还要需交纳部分费用(规费由委托机构定收)。
商标转让后,商标专用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必须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必须保证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独决定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1、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2、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知识产权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具体由受让人办理,转让人给予协助。
3、知识产权局对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注册商标的转让从商标局核准转让之日起生效。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
(1)受让人必须是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人,即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
(2)在转让注册商标时,如果转让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有与转让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则必须与转让商标一并办理转让。这是为了维护商标的区别功能,防止产生误认或者混淆,保证商品的正常流通秩序。
(3)转让人用药品或烟草制品商标的受让人应当依照规定,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