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中著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另一方当事人不得行使。这就是说,如果合同明确规定了被许可人使用作品的方式,那么被许可人不能另行以超出合同约定的方式去使用作品。
(2)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根据本法取得他人的著作使用权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权。使用作品时,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至于用真名、假名或匿名,应听从作者的意愿。作者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可以自己进行,也可以授权他人进行。出版社的编辑可以对作者稿件中明显的字句错误、语法错误、史实年代错误进行删补修改,这并不属于侵犯修改权。但倘若改编作品的情节或并无错误的部分,则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作者行使修改权也要受到一些限制,如美术作品所有权转移之后,作者如要修改,须经原作所有人同意。
1、滥用专利权的强制许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1)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申请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以合理的条件请求专利权人许可其实施专利,但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获得许可。
(2)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
2、根据公共利益需要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一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在依照前述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1、专利法对于软件外观设计有保护。
2、但还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一般应当为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软件外观设计应当为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且富有美感;
(3)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3、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该申请表应当为标准表格(标准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申请表的内容应当打印(签章除外)。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原件或者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复印件。
(3)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a.中国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外国人可提交护照复印件。
b.中国单位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该复印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c.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应当提交当地主管机构出具的注册证明,该注册证明是复印件的应当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
(4)由许可人、被许可人以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或签章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应当写明委托权限、委托事宜、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委托书无固定格式,由当事人自行签订。
(5)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例如,中国单位或个人向外许可专利的,办理许可合同备案手续时需提交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进出口登记证或技术进出口许可证。
1、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对续展注册的商标予以公告。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但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只能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2、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1000;2、实用新型专利300;3、外观设计专利300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
(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八)、撤销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30;2、实用新型专利权20;3、外观设计专利权20;
(九)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3000;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
(十)、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专利300;2、实用新型专利200;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专利255;2、实用新型专利205;3、外观设计专利205;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50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100;
(十四)、年费:
1、发明专利:1--3年900,4--6年1200,7--9年2000,10--12年4000,13--15年6000,16--20年8000;
2、实用新型专利: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
3、外观设计专利: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