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知识产权
  • 152人看过2024-01-14

    我国《民法典》规定,专利许可实施合同只在该专利权存续期间有效。专利权的存续期间,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则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因此若想专利权持续下去,就必须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同时,在实施专利许可使用中,双方也可以对年费的缴纳作出约定;如果双方对年费的缴纳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这些义务应当由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让与人承担,即专利权人承担。

    因此在签订许可合同时,应首先了解专利权的状态和期间,如果专利权期间已经届满、专利权终止或被宣告无效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因此该许可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专利权是有效地,则应当考虑专利权的剩余年限,一般来讲,剩余年限越短,许可使用费越低,反之则越高。

  • 138人看过2024-01-14

    专利实质审查的时间不确定,取决于发明的内容,审查员对发明的理解和审查员的工作安排以及审查员与申请人或其代理人之间文件往复的时间。专利审查流程公共服务目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 156人看过2024-01-14

    在专利的实施过程中,涉及到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人,专利权人在合同的许可期限、许可对象、许可方式、许可地域、许可费用以及滥用专利权等问题上可能存在风险;如果是被许可人在专利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专利权的稳定性,专利技术实现的可能性,专利技术的可替代性,被许可人消化专利技术时间长短,专利技术发展的周期长短等存在的风险。

    专利侵权风险是专利法律风险中较为严重的一种。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一是有被侵权的有效专利存在;

    二是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

    三是侵权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四是行为不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

  • 222人看过2024-01-14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按合同要求向被许可人收取专利使用费。转让专利,即把专利权卖给受让人。对侵权人提起诉讼,收取赔偿款。

    专利使用费支付方式

    1.一次总算,包括一次总付和分期支付两种具体方式。这是指合同中约定被许可人应支付给许可人的使用费总额。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可以一次性取得使用费,经济利益有切实的保障。哪怕被许可人不能实现经济利益,也不影响。但是,如果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后效益很好,获利甚巨时,专利权人也不能分享,更何况确定使用费总额时有可能没有发现其价值而估价偏低,则其利益损失较大。

    ②对于被许可人来说,虽然在一次付款后,今后的利润均归自己,但是在未实现利润前就付出使用费,被许可人经济上压力较大。另外,由于专利实施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如果产生不了一定的效益,则被许可人的投资损失较大,而专利权人已取得使用费,不再与其共担风险,且可能不再关心被许可方的生产经营。因此,一次总算对于被许可人来说是不利的,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

    2.提成支付,是指专利权人通过一定的比例从被许可人实施专利后的收益中提取使用费。

    ①对于专利权人来说,许可他人实施后,并不能立即得到使用费,以往的各项投资和费用不能马上收回。其利益的实现取决于被许可方的实施情况,因此同样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专利权的收益取决于被许可方的生产成绩。这就需要专利权人检查、监督其会计帐目,又增加了专利权人取得使用费用的难度和不稳定性,增添了专利权人的工作量。因此,这种支付方式是专利权人所不宜采用的。

    ②对于被许可方来说是非常有利的,不仅在实施前不必投更大的资金,减轻其资金负担,而且促使专利权人关心本企业的生产经营,在技术、销售各方面提供指导和帮助。有些企业还可以通过帐目的处理减少计算提成费的计算基数(当然这是非法的)。

    3.入门费加提成,这是协调合同双方利益的最佳方式,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实务中最普遍的做法。入门费是合同生效时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的部分使用费,一般包含专利权人为获得专利权和维持专利权有效所付出的一切费用、专利权人的适当报酬和利润,使专利权人在许可他人实施专利后不论实施情况如何,均能有稳定的收入,以保证其利益,而又不致使许可人难以承受。提成是专利权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提取的使用费的另一部分。提成又可能分为:

    ①固定比例提成,把合同产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额、利润,固定在某一数额上,并在合同约定比例和提成期限提取;

    ②滑动比例提成,在合同中约定按每年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者销售额或者利润的一定比例提成,或者逐年递增,或者逐渐递减。在实务中,为使双方的利益得到公平的实现,应采用第二种即按合同产品的实际产量或销售额作为基数按约定比例提成,这样可以使双方利益一致。

  • 173人看过2024-01-14

    专利事务所是经省专利管理局审核,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办理专利注册,专利申请,专利诉讼,专利复审,专利无效等专利代理服务的机构。

    一、承办事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

    (二)代写专利申请文件,办理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的有关事务;

    (三)提出异议,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有关事务;

    (四)办理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让以及专利许可的有关事务;

    (五)接受聘请,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专利顾问;

    (六)办理其他有关事务。

    二、提供以下业务:

    (一)提供专利事务方面的咨询或者担任专利顾问;

    (二)申请专利;

    (三)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

    (四)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以及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五)与专利有关的诉讼;

    (六)其他专利事务。

  • 152人看过2024-01-14

    专利受理实质审查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办妥了实审请求手续,申请将进入实审程序,专利局会发给申请人“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如果申请人没有办妥实审请求手续,那么专利局则等待申请人办理实审请求手续;从申请日起满三年,申请人未提出实审请求的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进入实审程序的申请将按照进入实审程序的先后顺序等待实审。在实审中,审查员将在检索的基础上对专利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是4个月)。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至少一次答复或修改后,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由于实审的复杂性,审查周期一般要1年或更长时间。

    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或者经申请人修改和陈述意见后消除了缺陷的,审查员将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按规定进入授权准备阶段。

  • 119人看过2024-01-14

    一个月左右。

    申请专利著录变更的,应该在专利管理部门授予专利权之前提出,并且要交纳变更费用。

  • 129人看过2024-01-14

    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备案信息进行公告,当事人可查询公告查合同备案号。

    根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数据库。公众可以查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状态。

  • 133人看过2024-01-14

    1.申请人填写的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应详细准确,以便于联系。

    2.申请人提供的有关商标、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等原申请资料应当准确无误。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知识产权局一般自申请人提交申请后2周内,按照申请书所填写的联系地址通知申请人领取《优先权证明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知识产权局将《优先权证明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 183人看过2024-01-14
    (一)著作权法规定具有某种特定资格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著作权或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也就规定了一切他人相对的不得加以妨害的义务。

    (二)网页内容来源主要分为两种——深度链接和一般链接。“深度链接”是通过嵌入式加框技术,将被链接对象的内容当作自己的内容,被链接对象的来源和网址通常不显示。深度链接一般被认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目前,采用这种方式的很少。“一般链接”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通过点击标题可以直接跳转到被链接网站,完整展现原页面内容界面。这种情况与搜索引擎功能相同,一般不涉及侵权问题。另一种是对原页面内容进行转码优化,但是使用的缓存技术只对原页面进行临时复制,是否构成侵权存在争议。除此之外,由于转码过程中屏蔽了原网站上的广告等内容,影响了原网站的商业盈利模式,因此还面临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对原网络页面转码优化,使其适合APP阅读,但没有经过对方许可或未与之达成合作关系,那么就会构成侵权。具体而言,侵犯了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