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伙企业的注册对资本没有明确要求。
2、《合伙企业法》仅笼统地规定合伙人有出资义务和出资方式,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并没有像公司法那样规定合伙企业必须由全体合伙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认缴出资额(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和出资期限。
3、合伙企业注重的是合伙人,简单而言就是注重人合,对资本的依赖不是很强,且其中会有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故并未规定最低注册资本。
4、《合伙企业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印花税率是0.5‰,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适用税率为万分之五。
注册资本印花税就是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印花税。是任何一家公司、企业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注册完毕以后都要缴纳的一个税种。其收缴部门为注册当地地方税务局,征收依据为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的大小,征收标准为:企业注册资本金x 0.5‰。
验资证明是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事务所及其他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证明资金真实性的文件。
依照《公司法》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是表明公司注册资本数额的合法证明。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定验资机构是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事务所,具体由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或在审计师事务所工作的经依法认定为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担任。
1、性质不同
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
2、意义不同
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
3、类型不同
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重大风险类公司;实缴制公司涉及到财产安全类公司。
根据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明确规定,目前仍有27类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而是继续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我国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将注册公司出资的方式从实缴修改成认缴,股东认缴出资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出资就行,不需要实缴。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