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采取两种处理方式:
1、和外聘人员签订合同,差旅费由其自己承担,公司只付其劳务费,对方提供劳务费发票;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劳务费(视考察目的而定)贷:银行存款
2、和外聘人员就工作内容签订详细劳务合同,注明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之间因何项目至何地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一、基本程序
1、外资审批机关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
2、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
3、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
4、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
5、向税务局、海关部门注销。
6、向工商机关注销。
7、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二、具体文件要求和时限
(一)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
1、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一、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条件
1.类型为公司的,参见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
2.类型为合伙企业的,参见合伙企业设立条件;
3.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4.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依据
《外商投资法》第2条、第31条;《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48条;《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三、合伙企业相关问题
1.外资公司设立
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剩余前期费用
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剩余前期费用应当
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以其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股…
6.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以保证金
7.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
8.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在哪里打印
9.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取消
10.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
一、办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二、办理材料
指公司根据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并应注明注销原因。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设立许可的,应当提交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设立许可的决定。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和其他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2、“基本信息”栏中的“经营场所”栏无法按照格式填写的,在横线上填写。“生产经营地”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生产经营地应在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3、分支机构申请注销登记的,填写“基本信息”栏及“注销”栏。“申请人声明”由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外资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加盖隶属企业公章。未涉及纳税义务的,应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证明。
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
债务的通常形式是金融工具,例如债券和长期票据、短期票据。债权人可以是个人、银行或诸如退休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它们借出资金是因为相信债务人将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债务工具有确定的期限和到期日,通常按固定的利率付息。债务工具的购买者均有不需马上使用的资金,希望在自己动用这些资金之前,能够赚取利息。利息是对债权人在一段确定的时间内不使用这些资金的一种报酬。
如何记账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
固定资产净值和清理费用(扣除残值收入)等之后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或资本公积。如固定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还应结转相关的减值准备。
涉及补价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如支付补价,补价作为债务的部分偿还,借记“应付账款”等,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
如收到补价,补价作为固定资产的补偿,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
外资ICP许可证审定流程:
1,向工信部提交申请,取得“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2,凭审定意见书向国家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获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注册登记;
4,凭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向工信部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所需材料: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4、公司章程(加盖工商调档查询章);
5、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
6、中外方投资者的有关证明材料;
7、外方主要投资者电信业务运营经验证明材料(外方股东中占比最大者,占外方总出资额的30%以上);
8、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步骤:
1、准备齐全电子材料向当地管局官网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系统会提交到通信发展司再次审核;
2、网审通过后,准备相对应的纸质材料递交给通信发展司,等待审核。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构:商务部
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所需材料:
1.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
2.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
4.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5.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材料;
6.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7.被投资公司的章程。
(一)立项(计划委审批)
1、申请报告
2、项目建议书
3、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批准可行性报告(计划委)
1、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银行出具的外商资金证明书
4、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申请审批章程、申领批准证书(市外经委)
1、外资企业申请表
2、工商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名称核准申请书、投资者法人资格证明)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申请人或企业法人签署的企业章程、董事会名单
5、投资者的银行资金证明
6、投资者的企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或个人身体证复印件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公证书
7、投资新在地环保、消防、卫生、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意见附件
(四)企业名称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申请外汇登记证
开立帐户必须先到外管局申请外汇登记证,申请外汇登记证应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等)
2、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申请表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6、经批准生效的合资合作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组织机构代码(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7、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投资者自行判定是否属于备案范围
2.在外商投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
3.备案机构工作对填报信息形式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对,并对申报事项是否属于备案范围进行甄别
4.发布备案结果(通过备案系统发布)
5.领取备案回执。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凭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核准材料(复印件)或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向备案机构领取备案回执
(2)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股东会的设立可以由公司根据自身需要来确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组织机构由公司根据《公司法》通过公司章程规定。
外商合资、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外商投资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