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股分配剩余财产应该如何进行分配
普通股分配剩余财产应该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或者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财产应当先清偿公司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才能分配给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是可以对公司的名称进行变更的,除了要进行名称变更登记外,还需要办理质押变更的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被收购意味着公司原有的传统的管理方式和企业文化将发生改变。收购后会取消以前员工使用的薪酬和社会保障制度,直接适用新的公司标准。收购后公司的方向会改变,所以会有一种新的管理制度。
收购意味着一家公司使用现金或有价证券去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以获得对其他公司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或者是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收购常用的收购方式主要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资产收购是指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大部分或全部的资产,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所有权管理层收购和业务经营控制权。股票收购是指管理层从目标公司的股东处直接购买控股权益或全部股票。
机关、单位对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同时确定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1、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2、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的资本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2)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的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的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注册的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千万元,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应不低于公司注册的资本的25%。
个体户变更名称需要核名的,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需要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变更的内容不同需要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1、先到工商机关,查询所要变更的名称。
2、名称核准后,到相关部门变更对应的前置许可证(如餐饮业的卫生许可证、汽车修理业的道路运输许可证等)。
3、带一寸彩照一张、身份证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并复印一份、前置许可证副本原件并复印一份、执照变更费25元。
4、到工商所,填写变更申请表。
注意: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可变更经营者姓名,其他项(字号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均可以变更或延长。
公司变更名称申请材料
⑴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⑵《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⑸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股份公证需要申请公证人的身份证明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或者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文件等公证事项所需要的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公司债权债务管理标准包括:1.债权债务范围包括企业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往来款项。2.债权债务的形成有企业销售产品、材料、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销售产品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应收属于企业的短期债权等等。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