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9人看过2024-01-04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 105人看过2024-01-04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 108人看过2024-01-04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106人看过2024-01-04
    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有哪些

    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有:1、股权确认纠纷,股东名册变更纠纷,股东出资纠纷;2、公司章程或章程条款撤销纠纷,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3、股份收购请求权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效力纠纷;4、发起人责任纠纷,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赔偿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有哪些

    二、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04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是指,为了保全债权,对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和从权利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请求代为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纳税人必须有欠缴国家税款的行为;
    2.必须有法定的代位或者撤销事由。其中,代位法定事由必须是纳税人对其到期债权不受领,不积极收回,但又不清缴所欠税款;撤销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况:一是纳税人无偿放弃其到期债权;二是纳税人无偿转让财产;三是纳税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3.纳税人的行为已经对国家税收造成了损害。
    4.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批准代位、宣布撤销。
    5.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的范围以纳税人欠缴税款多少为限,不得随意扩大。另外,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免除欠税人的违法责任。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欠税人负担。
  • 104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注册要设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等职位。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找一个人担任监事人,监事人可以只担任职务而不用出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由投资人之一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可以任意人担任。监事人可以由股东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第四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 111人看过2024-01-0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会让上税,而且必须要上税。股东个人转让股权取得的所得属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股权转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
  • 106人看过2024-01-04

    一、公司合并程序的内容是什么

    1、依法订立合并协议;

    2、通过合并协议;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5、主管机关批准;

    6、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7、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09人看过2024-01-04
    一、财产份额转让需不需要加盖公司章

    财产份额转让需要加盖公司章。股权转让在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后,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加盖公章。财产份额转让需不需要加盖公司章

    二、财产份额转让需不需要加盖公司章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103人看过2024-01-04

    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是企业变更登记的一种。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向其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并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报告(应说明企业申请使用变更名称的理由);

    (二)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应加盖发照机关的鉴证章);

    (三)企业的章程;

    (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申请变更名称应当报经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并且企业的名称变更申请应当在主管机关或审批机关批准后的3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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